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發布修訂公司法的建議並公開征詢意見,有關修訂包括精簡和澄清公司財報要求,例如授權注冊局豁免公司遵循所有會計標准、授權部長豁免某類公司遵循任何或所有會計標准。
會計企管局昨天發文告指出,當局在2018年設立一個公司法工作小組負責檢討公司法的各個方面,確保我國的企業法律和管制價格的競爭力。小組由當時會計企管局的董事成員陳清漢教授擔任主席,小組其他成員來自律師事務所、行業監管機構以及商會。小組考慮到商業環境的演變,包括科技的采用,以及有效與有效率的管制架構的需要。
除了上述修訂建議,小組也建議允許外國公司根據很類似我國的會計標准來准備要提交管制局的財報,以減低遵循成本。
小組也建議采用“公共責任公司”(publicly accountable company)和“微型公司(micro company)的概念,前者的財報義務面向更廣的團體,後者營收和資産都不超過50萬元,若非公共責任公司,便可采用簡化版財報。
經過考慮,小組建議保留把提交管制局的財報,讓公衆可獲取的現有規定,除了憲報中豁免的政府全資擁有的公司之外。小組建議的修訂,也包括廢除一些過時的要求。
公衆咨詢期從即日起至8月17日。公衆可以到會計企管局的網站(www.acra.gov.sg)取得這份公開征詢意見的文件,並電郵意見給該局([email protected])。會計企管局將發布收到的意見的簡要報告,不會透露提供意見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