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達 報道
本地“燃油大王”林恩強因涉僞造文件意圖欺騙,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根據警方文告,興隆貿易(Hin Leong Trading)創辦人林恩強涉嫌教唆員工僞造文件,證明公司向中國航油(新加坡)提供氣油,以便獲得一家金融機構發出5600萬元的貿易融資。
78歲的林恩強昨天被控上法庭,他面對一項教唆僞造文件的罪名。控狀顯示,他在今年3月19日或更早之前,教唆職員陳傑仁(音譯)僞造文件,以證明興隆貿易向中國航油(新加坡)提供104萬9215桶氣油(Gasoil)。一旦罪成,每項教唆僞造文件欺騙罪名可被判最長十年監禁及罰款。案展9月25日過堂,林恩強目前以300萬元保釋在外。
林恩強于1963年創立興隆貿易,公司擁有130艘大小不一的油輪,業務涉及石油貿易,碼頭和倉儲、燃油供應和潤滑油制造等,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因冠病疫情引起的油價暴跌和燃料需求驟降所致,興隆貿易財務狀況迅速惡化,累積欠了23家銀行約38.5億美元。
《聯合早報》4月22日報道,興隆及旗下子公司4月份向法院申請了破産保護,提呈文件顯示,興隆在期貨交易中積累約8億美元損失。林恩強在提呈法院的文件表示,今年首3個月油價慘崩、銀行信貸緊縮、興隆遭到融資追繳,導致公司現金儲備“嚴重耗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