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的指導原則,雇主在面試時不該問應征者的婚姻狀況和家庭責任,不過黃國光指出,有企業顯然並未遵守指導原則。
社會寄望女性肩負起照顧家庭和孩子的責任,造成她們在職場上的成就落後于男性,有時甚至因此遭受歧視。多名議員昨天就此課題發言,議員黃國光建議政府立法,禁止雇主詢問應聘者是否已結婚,以及她們的生育計劃。
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參與政府施政方針辯論時說,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一些人找工作會更困難,尤其是女性,因爲她們面對特殊的挑戰。他通過社交媒體做了公共咨詢,發現女性在職場上遭遇的偏見令人“震驚”。
他透露他的網上調查結果說,255名參與的女性中,約半數說應征時曾被問是否有小孩或打算生育。有人分享說她到一家本地銀行參加最後一輪面試,雇主直接告訴她若想要這份工作就不能懷孕。“只因爲她們是女性和母親,就無端端地遭到質疑。”
按照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TAFEP)的指導原則,雇主在面試時不該問應征者的婚姻狀況和家庭責任,不過黃國光指出,有企業顯然並未遵守指導原則。既然如此,就應向美國、英國、中國等國家一樣,立法強制禁問這些問題。
他也建議立法賦予員工權利選擇靈活工作安排,除非雇主能提出合理的理由推拒。這樣一來,爲人父者能有更多機會參與育兒事務,讓男女雙方均等地分配工作和家務。
創辦弱勢婦女援助機構Daughters of Tomorrow的議員陳浍敏(義順集選區)和工人黨議員何廷儒(盛港集選區)皆認爲,應該爲女性承擔的看護工作標上價值。
陳浍敏坦言:“身爲一名38歲的婦女,我擁有能讓我全情投入的事業,無法想象自己成爲一名像我母親一樣的媽媽,然後同時追求職業和個人理想。”
她認爲,雖然有越來越多女性考獲大學文憑,她們仍得承受作爲妻子和母親的壓力。派發嬰兒花紅不是提高生育率的有效方法,政府應正視導致女性晚婚和遲生育的根本原因,因爲結婚生子會影響她們的生活素質和經濟能力。
陳浍敏提出三大建議:一、爲女性肩負的看護者工作附上價值;二、立法支持得兼顧工作的看護者,以及讓她們更容易重返職場;三、在學校進行性別教育,從上遊減緩女性應負的責任。
何廷儒提出,通過衡量看護者的無薪酬付出,才能讓大家正視和認可這些工作對社會的價值,進而改變想法。提高看護者工作的“能見度”,也有助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聚焦于任何不平等現象。
傅麗珊(三巴旺集選區)則建議,在雇用外籍人士前優先考慮由女性填補職缺,畢竟許多有才華和能力的婦女是爲了家庭和孩子而放棄事業,社會應該給她們機會回到職場。新加坡應打造一個“性別中立”的職場,由人力部帶頭檢討不公平的人事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