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廖家報案指控前女傭莉雅妮偷竊,到莉雅妮最終洗脫罪名,當中間隔長達四年之久,引起多名議員關注。除了調查所耗的時間,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解釋,時間上的拖延也因必須遷就律師的日程,以及審訊和上訴分了幾個階段進行。
兼任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的唐振輝昨天在國會上答複議員詢問時,詳細地解釋了莉雅妮案件這四年來的發展。
莉雅妮的前雇主、樟宜機場集團前主席廖文良一家人在2016年10月30日報案後,警方立刻發出逮捕令。當時莉雅妮已離開新加坡,她在同年12月入境時被捕。
警方花了半年調查此案,並在2017年6月把案件交給總檢察署,總檢察署過後要求警方澄清一些事項。總檢察署在2017年8月10日指示警方提控莉雅妮,莉雅妮于同月31日上庭面控。
2017年10月,在第二次審前會議上,控方要求把審訊定在隔年2月。由于莉雅妮的代表律師沒有檔期,因此審訊日期延後至2018年4月。審訊分幾個階段進行,共花了20天,直到2019年1月結束。國家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發表裁決,莉雅妮五天後提出上訴。
高庭在2019年11月、2020年2月和8月,花了三天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最終于9月4日推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