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廖文良前女傭莉雅妮案中將面對紀律聆訊的兩名主控官,已各自聘請了高級律師代表他們,受聘律師包括曾代表總理辯護的文達星高級律師,以及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台輝。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印度尼西亞女傭莉雅妮(46歲)今年6月,在偷竊案的上訴結果未出爐之前,向高庭申請援引律師專業法令第82A節條文,對負責檢控偷竊案的兩名主控官陳偉豪與陳彥穎展開紀律聆訊,調查他們的專業行爲是否不當。
據報道,總檢察署發言人透露,政府律師不可以代表面對聆訊的陳偉豪和陳彥穎上庭,所以兩人已各自在外聘請了代表律師,陳彥穎聘請文達星高級律師,而陳偉豪則聘請了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Allen & Gledhill)合夥人曾台輝當他的律師。
莉雅妮則由Peter Low & Choo律師事務所的劉比得律師及朱正熙律師代表。偷竊案中代表莉雅妮的律師阿尼爾則可能以證人身份出庭。
據早前報道,爲廖文良一家打工約九年的莉雅妮原本被指偷竊屬于廖家總值3萬4600元的財物,但莉雅妮今年9月獲高庭裁定上訴得直,洗脫偷竊罪名,無須坐牢26個月。
洗脫偷竊罪的莉雅妮聲稱,自己因案件滯留新加坡近四年,蒙受多達7萬1000元的收入損失與住宿開銷,因此針對控方“無理與輕率的提控”索討賠償。
女傭索償一事無法達共識
莉雅妮不針對前雇主廖文良索賠,是考慮到廖文良已爲此案“受苦”。
莉雅妮今年10月27日通過代表律師向高庭表示,自己因偷竊案蒙受多達7萬1000元的損失,爲此要針對控方無理與輕率的提控索討賠償。
至于廖文良,因考慮到前雇主爲此案已“受苦”,包括得辭去樟宜機場集團的主席職務,女傭決定放棄向他索討賠償。
當時法官曾表示莉雅妮索賠數額不高,爲賠償事宜開庭浪費錢,因此建議雙方通過第三方調解人進行協商。
但後來總檢察署受詢時表示,他們不會考慮與莉雅妮私下和解。
雙方無法針對賠償一事達成共識,案件因此回到高庭,由法官審理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