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指于2016年對來自兩個家庭的五個月大和11個月大女嬰下藥,其中成分包含抗焦慮、抗敏藥和安眠藥等各10種和六種,導致她們各住院五天和七天。被告經審訊後罪名成立,昨天被判刑,她准備提出上訴。
保姆被控在兩個女嬰的奶瓶裏加安眠藥案,法官列出三大主要判刑因素,指受害女嬰是最弱勢的群體,保姆卻背棄信任對女嬰下藥,藥物成分可能危害女嬰性命,判她坐牢七年。保姆不服所判,准備提出上訴。
這名保姆莎蒂亞(39歲)面對兩項下藥蓄意傷害他人的控狀,指她在2016年11月7日至12月9日,以及12月25日至26日間,對來自兩個家庭的五個月大和11個月大女嬰下藥,其中成分包含抗焦慮、抗敏藥和安眠藥等各10種和六種,導致她們各住院五天和七天。
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昨天被判刑。
被告在2002年取得注冊護士資格,她案發時是兼職護士,也提供保姆服務。
兩名女嬰的母親通過面簿找上被告幫忙看顧孩子。
五個月大的女嬰當時與五歲的姐姐前後八次接受被告的照料;11個月大的女嬰則僅讓被告照顧了一個晚上。兩個女嬰被發現昏昏沉沉,送院檢查才得知被下藥。
律師求情:被告當過護士 曾參與沙斯抗疫作出貢獻
庭上揭露,被告案發前曾到診所看病,醫生開了三種有安眠藥和鎮定劑成分藥物給她,結果兩個女嬰的血液和尿液中也都被檢驗出這三種藥物成分,而其余被驗出的藥物也可以輕易在藥房買到。
另外,在被告家中搜出的一條手帕和一個奶瓶中,也被驗出有藥物成分。
律師代爲求情時說,被告曾參與對抗2003年沙斯疫情,她作爲護士對社會的貢獻不容忽視,加上初犯和患上重郁症,懇請法官判她坐牢兩年。
控方反駁說,被告身爲護士,明知藥效,卻對女嬰下藥,顯然應該加重罪責。女嬰事後情況穩定,並不能表明被告對她們造成的傷害低,籲請法官判她坐牢七年。
法官:被告毫無悔意也沒配合當局調查
法官下判時列出三大主要判刑因素,即被告背叛了女嬰母親給予她的信任,對女嬰下手;兩個女嬰年紀非常小,完全仰賴大人看顧,是極爲弱勢的群體;藥物成分可能危害女嬰性命,因此須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也指出,離婚的被告獨自撫養兩名就讀中學的女兒,但她毫無悔意,沒有配合當局調查,也沒有證據顯示她的犯案跟抑郁症有關,因此不將這些求情因素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