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准則」的簡稱。「共同申報准則」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或「經合組織」)在 2014 年 9 月通過的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料(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簡稱AEOI)的標准。
AEOI是一項新機制,涉及把財務機構提交的財務帳戶資料由新加坡傳送至與新加坡簽訂了自動交換資料協議的海外稅務管轄區(或稱爲「自動交換資料夥伴」)。有關資料只涉及屬自動交換資料夥伴的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
在AEOI 架構下,CRS 就財務帳戶規定所需申報的資料和財務機構應采取的盡職審查,並要求財務機構根據CRS 就財務帳戶進行盡職審查程序及有系統地提交非本地居民客戶的財務資料。
目前全球超過 100 個稅務當局已同意由 2017 年或 2018 年開始根據「共同申報准則」每年交換財務資料。
2. 爲什麽新加坡要實施AEOI/遵循CRS?
爲了提高各稅務管轄區之間的稅務透明度,作爲一個負責任的國際社會的成員且爲世界金融中心的領導者, 新加坡于 2014 年 11 月承諾在互惠基礎上遵循共同申報准則(CRS)及參與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料(AEOI)。
3. 何時開始實施AEOI?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新帳戶皆須提交自我證明。新加坡預計于 2018 年年底前進行第一次資料交換。
4. 新加坡的自動交換夥伴有哪些?
新加坡會在互惠原則下,與相關的全面性協定/交換協定夥伴簽訂主管當局協定,進行自動交換資料,有關主管當局協定就自動交換資料標准所收集資料的傳送安排作出規範。最新的自動交換資料夥伴請參考新加坡稅務局網頁。
5. 是否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機構皆須遵循CRS?
依據 2016 年度所得稅(國際稅務合規協議)(通用報告標准)規定,在新加坡的自動交換資料框架下,居于新加坡的財務機構,或某財務機構位于新加坡的分支機構(而該財務機構本身並非居于新加坡),即屬于「申報財務機構」定義的機構,須履行自動交換資料安排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