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持刮刀傷人案◢黃奕良稱演戲有經驗 當時“打假拳”

2021 年 3 月 20 日 先胜后战张凯程

前藝人黃奕良今早上庭,繼續自行抗辯。(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前藝人黃奕良涉持刮刀傷人,他在庭上指調查人員事發當下未給予機會解釋,而是像軍官一樣使喚他,把他當成狗來對待。

被告黃奕良(59歲)面對一項持武器蓄意傷人及一項滋事打架的控狀。針對傷害員工的罪名昨天(7月27日)開審,他選擇自行抗辯,滋事打架罪則待日後審理。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時20分左右,在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食堂裏,手持一把刮刀打傷他的工人賈西度(Jahidul)。

控方昨午傳召另外三名證人出庭供證,其中一人是當時負責這起案件的高級調查人員哈菲茲。

哈菲茲繪述,他抵達現場後向被告和受害人了解情況,並指當時被告的情緒十分激動,稱只是和受害人吵架,沒發生什麽事。哈菲茲也表示,被告否認攻擊受害人,指對方在演戲,他最後逮捕了被告。

被告昨天在盤問哈菲茲時反駁道,對方不給他機會解釋,還像軍官一樣地使喚他,要他回答“是”或“不是”,讓他感覺自己如同狗一樣被對待,並稱在被扣押的第二天才有機會解釋。

對此,哈菲茲否認,表示一定會給對方說明事件的機會。他說,由于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他或許在語氣上十分嚴厲,但不認爲有把對方當狗對待。

另一方面,控方昨午在庭上也將涉案的金屬刮刀呈堂,被告則說,雖然刮刀看起來十分堅固,但其實並不重。

稱有逾20年演戲經驗 當時是“打假拳”

黃奕良稱自己有20多年的演戲經驗,當時僅在打“假拳”。

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電眼畫面,並表示受害人在事發後顯得十分焦慮。

被告則稱自己當時僅是打“假拳”,並沒有真的攻擊對方。

被告表示,受害人視他爲導師,賦予他權力動手教訓他,還稱這樣能讓他更快開竅。

他也指受害人在演戲,稱根據電眼畫面,對方在事後仍能走動,但卻在警員面前喊痛。

相關文章:

  • 仍堅稱“打假拳” 黃奕良:我才是受害者
  • 陸奇,59歲,創業者:真正的高手,都是時間的長期主義者
  • 不忌諱討論身後事:新加坡老人爲自己設計個性化骨灰甕
  • 涉用鐵刮刀打傷孟籍員工 前藝人黃奕良被判表罪成立
  • 近代五大家族--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孫中山、蔣介石
  • 新加坡飛禽公園設有禽類專科醫院 裏面的“病人”最輕5克最重50公斤
社會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