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藝人黃奕良涉嫌用長柄鐵刮刀打傷一名孟加拉籍員工,他否認有罪,案件經審訊後昨天被判表罪成立,他選擇上證人欄抗辯,指員工爲了回鄉,密謀陷害他,故意激怒他,等他動手打人,然後借助警方的力量脫離合約。
被告黃奕良(59歲)面對兩項控狀,即一項用武器蓄意傷人及一項滋事打架罪名。
控狀指他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時20分左右,在布萊德路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的食堂內,用一把長柄鐵刮刀打孟加拉籍員工雅希度(Jahidul)的腹部兩次,還敲打他的頭部一次。
控方傳召15名證人供證,包括受害的孟加拉籍員工雅希度(34歲)、負責調查此案的調查員、爲黃奕良測謊的人員、看見員工哭泣求救的保安人員等。
雅希度供證時敘述案發經過。他說,黃奕良不滿他拿的繩子很短,氣得對他爆粗口,而他卻讓黃奕良去拿長的繩子。黃奕良聽了暴怒,前後拿木板和塑料桶扔向他,嚇得他爬下梯子。
他說,黃奕良接著用長柄鐵刮刀打他的腹部兩次,又敲他的頭部一次。當被告想再度敲他的頭時,雅希度一手抓著鐵刮刀,一手掏出手機拍下黃奕良的照片。一番掙紮後,黃奕良摔倒,他便脫逃,到食堂外報警求救。
法官聽完所有證人的供證後,昨天判黃奕良表面罪成。
黃奕良選擇上證人欄抗辯,堅稱自己和雅希度的關系良好,甚至把對方當兒子看待。
對此,控方在盤問黃奕良時,播出兩段錄音,可聽到他不斷對雅希度爆粗口,甚至貶低他,說他是“下等人”。
黃奕良沒否認爆粗口,但他卻聲稱這只占兩人生活中5%的時間,而自己是在教導對方。
另外,黃奕良指雅希度爲了能回鄉,密謀陷害他,故意激怒他,等待他動手打人,借助警方的力量脫離兩人的合約。
控方反問黃奕良,雅希度何時開始密謀陷害他?黃奕良回說,事情發生後,他回想整個事件,才察覺自己被陷害。
黃奕良也稱案發時自己是在“打假拳”,聲稱雖“瘋狂地打他”,但“他沒有受傷”,還說是雅希度允許他這麽做的。但當控方問他,雅希度何時給予他這樣的權利,他說不出確切的時間,解釋是員工自稱“需要挨揍後才可以進步”。
案件今天續審,控方將繼續盤問黃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