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12歲女童請繼父幫忙從肛門塞藥,慘遭繼父又摸又舔,此後繼父更是常常夜闖房內對她伸出魔爪,長達17年,直到3年前受害人才鼓起勇氣報警,揭發繼父獸性。
爲了保護現年33歲的受害者,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現年66歲的被告,是一名巴士司機。他共面對12項非禮及兩項抵觸影片法令的罪行,主控官以其中5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案件原本在昨日開始一連5天審訊,被告卻臨時當庭選擇認罪,案展周三(14日)下判。
主控官庭上讀出的案情揭露,受害人3歲時,親生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她和弟弟與被告合租一間房子。
被告在女孩的生活中扮演著父親的角色,1999年和她的母親注冊結婚,正式成爲繼父,受害人也叫對方“爸爸”。
12歲那年,受害人生病看醫生,醫生給的藥需從肛門塞入。受害人自己塞不了,母親當時又不在家,只好找被告幫忙。
萬萬沒想到,被告塞了藥後竟獸性大發,開始又摸又舔她的私密處,也脫了她的上衣,非禮她的胸部。
受害人只能等被告停止舉動後,才沖進廁所,狂洗刷身體,並躲在廁所內大哭。過後她礙于各種顧慮,包括擔心生活出問題、擔心母親責怪她、顧慮若不聽從會遭霸王硬上弓,選擇默默忍受繼父惡行。
直到2013年,她終于忍不住而向弟弟提起自己多年來遭被告非禮一事,弟弟建議她報警,但她始終鼓不起勇氣,弟弟建議她鎖房門,但房門門鎖壞了,繼父仍能闖入,即便後來門鎖修好後,他仍用後備鑰匙開門進房幹案。
後來有一次她跟閨蜜傾訴,在閨蜜和弟弟的勸說下,她終于在2017年2月23日到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