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積極推動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建設,這體現了他對現代化和現代國家建設的正確認識。圖爲1965年5月前後,時任新加坡自治邦總理李光耀參觀住房項目。同年8月9日,新加坡正式脫離馬來西亞聯邦,成爲主權獨立國家。資料圖 來自央廣網
新加坡的國家構建是在遵循國家構建的基本發展規律的基礎上保持自己特色的構建過程。它在殖民主義時期現代性的積累和民族主義運動造就的國族形成的基礎上構建民族國家的權力機構,在市民社會發展的基礎上培育起較爲成熟的民主制度。它在擴展民族國家權力的同時保持著相當的現代性和民主性,在構建國家的民主政治時期則利用國家權力抑制政治參與的過快擴展,同時由政治精英和民衆相互妥協而共同推動民主的有序發展,從而達到了國家權力與民主發展的一種相對平衡。
一、殖民主義時期現代性的積累
19世紀初英國殖民者在新加坡建立殖民地後,逐步瓦解了馬來蘇丹的封建統治,並大量吸收華人移民,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殖民機構進行統治。這雖然是一種民族壓迫,但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下具有積累現代性的作用。
馬克思在論述英國在印度(新加坡是由英國的東印度公司開發的,因而最初歸英國的東印度公司管轄)的殖民統治時說道:“英國在印度造成社會革命完全是被極卑鄙的利益驅使的,在謀取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鈍。但是問題不在這裏。問題在于,如果亞洲的社會狀況沒有一個根本的革命,人類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麽,英國不管是幹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這個革命的時候畢竟是充當了曆史的不自覺的工具。”馬克思在批判民族壓迫的同時,也指出一些殖民者尤其是像英國這樣的早發現代化國家在19世紀以後在殖民地建立了近代化的工業和社會結構,輸入了現代性。
一般來說,殖民主義的統治在早期十分殘酷,到晚期則相對溫和,新加坡是在19世紀才淪爲英國殖民地的,因而其殖民統治較爲溫和。正因爲如此,殖民地時期的新加坡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積累較多的現代性。
對于後發展國家尤其是曾經淪爲殖民地的國家來說,其最初的現代化是由來自于西方的因素驅動的,而自身現代性的形成是在西方現代性的影響下逐漸形成和發展現代政治和文化的過程。在殖民統治建立之初,殖民當局就用現代法律程序排斥蘇丹,力圖建立英國式的現代政治和文化制度。1867年新加坡正式成爲英國的殖民地,建立了憲法下的正式的政治制度,規定英國女皇是唯一的合法性來源,總督是當地的最高行政長官,掌握著政治、經濟和軍事大權。哈貝馬斯指出,現代國家制度是政治和社會理性化的産物,這種理性化的國家包括自上而下的、統一而穩定的稅賦體系,統一的軍事權力,統一的立法權力和執法權力,統一的行政系統和行政管理等。由此看來,這一舉措建立了新加坡“國家制度”的基本架構。(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生于1929年,德國社會學家和哲學家。——編注)
這種“國家制度”的非現代性主要表現爲英國統治者獨占了所有的政治權力,統治方式不但是集權式的,而且也是一種異族統治,本土人民幾乎沒有掌握任何政治權力,盡管他們在經濟和商業上是基本自由的,但此後民族的政治參與有所發展,雖然非常緩慢,但立法議會中民族議員的數量逐步增加,經濟和社會利益的表達也越發有力,盡管仍然沒有上升到政治層面,但這表明具有現代國家特征的政治制度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新加坡的國家構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階段。在反對日本侵略者的鬥爭中,新加坡的民族主義意識開始覺醒,並形成了第一批民族主義者,戰後他們都參加到反對英國殖民主義的政治鬥爭中,正是他們建立了新加坡最初的政黨(從1945年第一個政黨馬來亞民主聯盟建立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新加坡先後建立了幾十個民族主義政黨)。在它們的引領下,民族主義運動向英國統治者的合法性及其權威提出了挑戰,使新加坡的政治發展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1954年,隨著政黨政治的發展,突破政黨基礎狹隘、政黨組織規模小而難以領導民族鬥爭困境的精英型政黨人民行動黨應運而生,它是新加坡第一個發動廣大群衆參與民族鬥爭的政黨,因此建立了廣泛的群衆基礎。在它的領導下,民族運動的形勢得到了很大的改觀,給殖民統治者以很大的壓力。在民族運動的強大沖擊下,英國被迫同意新加坡取得自治地位。1959年人民行動黨上台執政,建立了自治政府,這標志著新加坡基本取得了民族獨立。
這時在法律上新加坡仍屬于馬來亞,屬英聯邦成員,1965年新加坡脫離馬來亞聯邦正式取得獨立地位。此後,新加坡的政治發展進程和現代國家建設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即由“殖民國家”進入民族國家構建的新階段。
殖民時期的長時期的現代性積累對新加坡的現代化進程和政治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從很多國家包括後發展國家的政治進程來看,民主的發展需要較長時間的積累,否則難以推動。
“殖民國家”與民族國家的現代性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差異。兩者都在“國家層面”上發展了“國家機構”和“國家權力”,從而推動了“國家構建”和現代化進程,這是它們基本的相同點。但是它們所構建的“國家”的前途和性質也有很大不同。殖民統治雖然推動了現代性的發展,但是也極力阻礙民族主義者獲得政治權力和發展民族經濟,這就決定了殖民統治的前途和現代性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因爲現代化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民族國家的形成,現代化在很長一個階段是與民族國家的構建相重合的。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曆史時期內,民族國家對于現代化有著不可替代的保護和推動作用,而現代化的持續發展則有賴于民族經濟的發展和民族市場環境的建立。
當然,現實往往是,最初的民族主義精英具有濃重的傳統意識,因此在他們取得政權後可能一度遲滯甚至中斷現代化進程。但是已經滲入其體內的現代性因素遲早會在政治體制內部發揮作用,會通過內部的權力更新發展出現代性。
從政治參與上可以進一步看到這種差異。在殖民政治下,民衆享有的政治權利十分有限,其政治參與受到限制。而在民族主義運動之中,下層群衆與上層領導在追求民族獨立這一政治目標上是一致的,這使他們在運動中可以平等相待;在民族的威權主義統治建立後,盡管民衆所獲得的政治權力也很有限,政治意識也是激情多于理性,也是在追隨的意義上被動員參與體制,但其前途是在民族國家體制內不斷地發展自己的政治權利。而這一點在異族統治下是難以做到的,因爲民族之間的隔閡很難消除,異族統治者不能作爲當地人民的代表獲得合法性。
當然更好的情況是,民族主義領導在取代殖民主義之時能夠吸收其已有的現代性因素,使之爲民族的現代化進程和國家構建所用。新加坡在這方面做得比較成功。
二、強民族國家的構建及其現代性特質
早發現代化國家的現代化是從地方啓動的,很長一個時期內,它只是一個局部因素,而對于後發現代化國家來說,現代化一開始就是一個全國性的問題,因爲任何局部的現代化隨時都有可能受到其他部分或上層的幹擾而夭折,盡管現代化最初一定是産生于局部和少數人之中。因此,國家在現代化初期就成爲後發現代化的最主要推動力,因而現代國家的構建也就成爲一個關鍵因素。這可以從四個基本方面來看:
(一)國家政治精英現代化意識的發展
由于後發展國家的現代化因素是從外部輸入的,因而相對于早發現代化國家來說,主觀推動在現代化的初期就很重要,這樣,具有現代化導向的政治精英掌握國家政權就成了這類國家推動現代化進程和進行現代國家建設的核心問題。
從世界各國尤其是東亞的情況來看,伴隨著戰後的不同發展階段,其新興國家的領導人也可以被劃分爲幾種不同的類型,我們可以在這種框架下來對新加坡的領導人及政治精英進行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亞各國的第一代政治精英一般是職業革命家,他們主要的政治生涯是爭取和鞏固國家獨立,並以此爲自己的事業和目標。他們通過長期的革命鬥爭或民族鬥爭取得了民族國家的領導權,但是此後在進行經濟建設、法治建設和社會發展方面並不是很成功。這雖然與當時國內的鬥爭形勢和整個國際環境的矛盾有關,但主要與他們自己和革命力量的革命慣性及其在鬥爭中形成的意識形態的轉型非常困難有關,當然也與既得利益有關。
第二代領袖主要是技術官僚。最初擔任國家領袖的技術官僚也是從較爲年輕的革命家轉型而來的,因爲他們當政的年代已經不再有革命和鬥爭的環境,國家要進行和平與發展的建設,而第一代國家領導人也因年事已高等各種原因淡出政治舞台,他們自己選擇了自己的追隨者。此後,技術官僚成爲這一時期國家領導人的首選和主要特質。從根本上來看,技術官僚成爲國家領導人是時代的選擇,因爲這時國家的主要目標是發展經濟和通過強化政府權力以及進行行政改革來進行國家構建,這同時要求在政治制度層面上保持相對的穩定。
第三代領袖是新型的政治家。一般來說,這類政治家的出現要有民主競爭的環境,因此,很多國家是在發生了政治轉型和民主化後形成這樣一批政治精英的。這種新型政治家會逐步取代技術官僚成爲國家的領導。他們的特點是,不再有理工科或軍人背景,而是專門從事政治活動的職業政治家或政黨領袖,越來越多的人有學習法律、政治等文科的背景。一般來說,這種新型政治家的主要事業和目標是構建現代國家尤其是進行民主政治建設。
新加坡的第一代政治精英的雙重特質非常明顯,他們大都具有長期留學英國或長期受英語教育的背景。與其他國家的領導人有所不同,李光耀的主要事業可以分爲兩個層面,一是作爲職業革命家的事業,二是作爲技術官僚的事業。應該說,作爲職業革命家他缺乏其他人領導大規模民族運動或革命戰爭的經曆和鍛煉,因而也缺少革命的品質和宏韬大略;但是,作爲技術官僚,他身上體現著更多的現代性,這與他留學英國、以律師這種專業人士的身份和“合法”身份領導民族鬥爭、通過選舉擔任總理並使新加坡一直在一定程度上允許反對黨存在有很大關系。尤其是他積極推動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建設,這體現了他對現代化和現代國家建設的正確認識。
與此相適應的是,新加坡的幹部選拔方式隨著經濟建設和國家建設的推進而適時地進行了調整。很多國家在獨立後都經曆了一個由狹隘的選官基礎向較寬泛的選官基礎轉變的過程,但多數國家這一轉變的過程很長或是在政治轉型後才完成這一轉變的,新加坡在較短的時間內尤其是在一黨執政時期就基本完成了這一轉變。
新興民族國家的執政黨在獨立後的很長一個時期都執行了從較爲狹隘的階級內部,或是只從黨組織中選拔黨幹部的路線。這種選官方式難以選拔到專業人士和在市場經濟中的成功人士進入國家的領導層。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在執政後不到10年的時間就實現了轉變,20世紀70至90年代,爲了適應經濟的發展,大量從市場經濟的成功人士中選拔國家領導人,而主要不是從黨的基層組織中選拔,致使黨的成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知道,技術官僚取代職業革命家進行領導,是後發展國家的執政黨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並領導國家建設的必要步驟,這適應了經濟發展和國家建設的需要。
由于人民行動黨有嚴格的選拔程序,新加坡一直保持著有限度的競選。所以黨的選官基礎的擴大並沒有削弱黨組織的凝聚力和組織力。同時,由于政治體制的程序得到嚴格遵守以及整個體制的制度化水平較高,所以這些候選人在進入政治體制後,帶來了現代性和對市場化和民主化的適應性,即通過改變而強化了政治體制。隨著人民行動黨的組織和路線更加開放,其黨員也越來越具有現代意識,能夠應對領導職務的挑戰,因而自21世紀初以來它注重從黨員中來選擇政府官員,以保持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這一次它也沒有削弱而是增強了自己的競爭力。現在看來,這種適應形勢變化而進行的黨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的調整是有效的。
(二)政治體制具有較高的現代性和制度化水平
我們知道,建立起具有明確現代化導向和中央集權的有效現代國家制度及其權力運行機制,是現代化起飛階段後發現代化國家推進現代化進程的政治條件,也是進行現代國家構建的前提條件,新加坡較早地做到了這一點。
英國在新加坡建立的行政系統,無論是官員的素養還是體制的運作都較爲專業化和現代化,相比許多傳統國家的行政系統甚至新興民族國家建立初期的行政系統都更具有現代性。但是這種由殖民者建立的統治很難與當地的民族有機地結合並形成政治共同體,而在全民族及全國範圍內形成有機的政治共同體是進一步推動現代化進程和構建現代民族國家的根本前提,這是一個無法超越的曆史及政治建設過程。因而,在那個特定的曆史時期,推翻無法融和的異族的統治並代之以民族主義的統治,建立本民族的政權,有基本的合理性。新加坡的政治精英有遠見地把這種基本的合理性與英國殖民統治所留下的文官系統的現代性結合了起來,爲打造自己的具有現代性和高制度化水平的政治體制奠定了基礎。
新加坡之所以能夠較早地確立了現代國家制度,有一個特點值得關注。我們知道,從世界範圍內來看,早發現代化國家的政黨是在現代國家“體制內”建立的,其主要任務是進行民主政治建設;而後發現代化國家的政黨是在“體制外”建立的,當時面臨的主要任務是通過社會革命或民族主義運動建立現代民族國家,因而它們在革命或民族運動成功後大都推翻了舊政權或殖民政權而建立了全新的民族政權。而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民族主義政黨在取代殖民統治後並沒有推翻原有的國家機器,而是“進入”原有的國家體制,因而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強有力的國家機器並不是民族主義政黨建設起來的,這與中國以及其他由強大的革命政黨或許多強大的民族主義政黨建立國家機器的方式有很大不同。這種情況在一定意義上有利于國家構建的連續性和現代性建設。
1959年人民行動黨建立自治政府後,並沒有像一些國家那樣建立全新的行政系統並用革命隊伍或民族運動的成員完全取代舊的行政官員,而是認識到舊的行政系統已經具有相當的現代化取向,要保持行政系統的連續性和專業性,應該保留它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一些民族化的改造,即一方面通過增加民族人士進入文官系統,另一方面也通過思想教育使文官能夠理解民族運動和民族政權,從而使文官系統在思想意識上對民族國家建設有正確的認識。
因此,新加坡政府在基本保留殖民政府行政系統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民族化和現代化的改革。一是建立了在殖民政府時期沒有的文化部,它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宣傳民族政府的政策,灌輸愛國主義,激勵建設祖國的熱情,另一方面是引進國外技術、教育和文化。二是改組和設立了一批法定局。由于法定局是進行經濟成本核算的,所以它的建立和運作顯示了新政府對市場的尊重。同時也有利于政府在較快地擴大政府職能的同時,又不使自己過多幹預市場。例如,建屋發展局就是以這種模式運作比較成功的例子。它以市場原則爲基礎,輔之以政府的支持,使新加坡的公共住房事業迅速發展起來,較快較好地解決了人民的住房問題。
人民行動黨政府的政治與行政改革推動了國家機構的民族化和現代化,使國家權力更有力度和效率,從而承擔起了更大的社會責任,也有力地推動了社會變遷。在此基礎上,人民群衆對新國家的認同感及其合法性增強了,逐步改變了殖民地心態。1969年進行的一項調查表明,在這個由移民形成的國度中,“新加坡人心態”基本形成,很少有人認爲自己仍屬于移居之前國家的人民了,而是稱自己爲新加坡人,並表示願爲祖國新加坡而獻身。這對于一個由海外移民形成的並長期處于殖民統治下的社會來說,是民族國家構建的一個重要的裏程碑,它爲新加坡的國家構建打下了堅實的政治與文化基礎。
(三)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國家構建
新加坡的現代國家建設較爲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建國後堅持把經濟發展尤其是市場經濟放在首要位置,並按照有利于維護市場經濟的原則來構建國家制度。
我們知道,市場經濟是公民社會的基礎,而公民社會是現代國家的基礎。大多數新興國家獨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很好地解決經濟發展問題,尤其是在發展市場經濟方面有很大失誤。對于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獨立的這些國家來說,之所以會發生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因爲,革命或民族主義運動的慣性使它們用自己習慣了的運動的方式來發展經濟,因爲革命或民族主義運動的成員是革命者而不是專業人士,他們不習慣用專業的方式進行管理。
另一方面,也有意識形態方面的原因。在革命的或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指導下,強國家和國有化、計劃經濟是大多數新興獨立國家的必然選擇。尤其是,它們認爲用市場的方式發展經濟將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難以在較短的時間內追上西方發達國家,而革命和運動的方式能夠激發人民的浪漫主義和革命激情,從而使人民群衆煥發出巨大的建設熱情。但顯然,這種建設方式是非理性的,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其結果是這些國家都遲滯了自己的現代化進程。
新加坡沒有像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那樣在獨立後的相當一段時間內采取閉關鎖國的經濟路線,而是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采取了開放的路線,因而在經濟上沒有中斷與世界市場的聯系,並堅持推行國家幹預下的市場經濟模式。因爲新加坡政府從英國殖民當局那裏接手的就是市場經濟,如果要改變這一結構,定會像有些國家那樣付出巨大的代價,而實行市場經濟是正確的戰略選擇。同時,國家進行必要的幹預是有效組織經濟和社會資源的有力保障。尤其是當時國內的左翼力量還很強大,他們強烈要求實行計劃經濟和國有化,所以進行一定的國家幹預並打出社會主義旗號是減緩其反對的有效手段。
在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經濟的理性化會促使統治者建立和強化現代民族國家及其功能,因爲資本的私人性要求通過作爲公共權力代表的國家來界定和保護産權及其私人利益,在這個意義上,利普賽說的有道理:集權國家是否有效,主要體現在它是否能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因此,市場體制的確立及其相關的國家經濟職能的強化會有力地推動現代國家構建,而新加坡正是在這一基礎上構建現代政治國家和法治國家的。(利普賽[Richard George Lipsey],又譯爲李普西,生于1928年,加拿大經濟學家,次優理論的提出者之一。——編注)
三、國家權力的擴展及其現代化導向
馬克斯•韋伯指出:“現代國家是一種持續運轉的強制性政治組織,其行政機構成功地壟斷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權力,並以此維持秩序。”現代國家的確立是以現代化過程爲基礎把一個原本是分散而互不聯系的地方性族群社會聯系成一個整體即建立國族國家的過程,並在此基礎上不斷地發展。因此,伴隨著現代化進程而進行的國家權力的集中與擴展是後發展國家在民族獨立後進行國家建設的一個重要而難以逾越的階段。
對新加坡來說,這一階段的初期是20世紀50年代末至80年代末。20世紀50年代後期至60年代末主要是權力的集中,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末主要是權力的擴展,20世紀90年代至今則是民主國家的構建。國家權力的集中主要表現是國家在這一時期改造了所有舊的社會組織,建立了由國家控制的各種新的社會組織,例如居民委員會等,由此改造和削弱了舊的社會和政治力量,把它們納入國家體制,成爲執政黨設計的現代化進程的追隨者。
新加坡在國家權力的集中與擴展方面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盡管其民族主義政黨在爭取國家獨立的過程中壯大起來,但正如前述,它並沒有建立一個全新的國家制度,而是“進入”已有的政治體制,因而也沒有使自己的政黨與國家完全結合在一起,加之保留了多黨政治的政治環境,因此它沒有形成黨國一體的體制,執政黨也難以壟斷社會生活,這就形成了弱政黨而強國家的體制。行政系統是唯一的執行國家權力的機構。這樣,在推行民主化的過程中,無論政黨怎樣變化,國家權力的貫徹都不受影響。
新加坡的國家權力集中與擴展的特點是它的現代性導向比較明確。人民行動黨執政後很快就實行了威權主義體制。實行威權主義體制是很多後發展國家在一定發展階段的制度選擇,有其必然性。因爲在反對傳統的或殖民主義的統治中,革命或民族主義力量在激烈的鬥爭中壯大起來並建立了強力型的革命政黨,當他們取得革命或民族運動的勝利後,這種強力型的取得勝利的革命或民族主義政黨就要獨掌國家權力,排斥其他力量。同時,這個新的國家無論自己宣稱是多麽的新,也不可能立即與傳統決裂,因爲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不可能通過一次簡單的政權更替來完成,而要經過長時期的經濟、文化和社會改造。因此,建立一種具有一定現代性的威權主義體制就是一種現實的選擇,是對舊體制的一種繼承、妥協、創新和發展,它的作用是利用國家權力來保持轉型和發展的穩定。從另一方面說,就是現代民主體制的基礎還沒有完全確立,經濟、社會和政治的現代性或從根本上改變舊體制的內在機制還沒有足夠的積累,而這種威權主義體制正是積累這種現代性的現實選擇。
與此同時,人民行動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集中和擴展國家的權力。首先,通過鎮壓和操控選舉等手段打壓和限制反對黨派,在20世紀70年代幾乎獨占了國家政治權力,使反對黨處于癱瘓狀態,很少能進行政治活動。對于曾經是支持自己取得民族政權的工人運動,人民行動黨首先是建立了由自己領導的“全國職工總會”,由它來主導工人運動;同時迫使各種工會解散或將其納入到全國職總的軌道上來,這大大削弱了反對派對工會的控制。其次,對敢于抨擊政府政策尤其是政治統治方式的新聞媒體進行打擊,在20世紀70—80年代曾對批評李光耀和人民行動黨政府的一些媒體人進行了逮捕,同時限制甚至取締那些不服管制的外國報刊在國內的發行。
在基層組織建設方面,通過建立起由政府控制的社會基層組織和黨的選區組織等在各方面與民衆進行政治溝通。例如1977年開始建立的居民委員會是爲了適應城市化的需要而建立的,它爲在城市化過程中被打破的按種族和部族聚居的傳統格局和建立混居的新格局提供了管理和服務,在此基礎上培養居民的社區精神和國家觀念。同時,新的基層組織的建立和完善把所有居民都納入到了國家的控制系統之中,使民衆在追隨的意義上進行有限的政治參與。實際上,這也是在實現政府對民衆控制的基礎上,把更多的民衆及其傳統的社會組織卷入現代化進程之中。當然,這種控制本身也限制了民衆的自由和政治參與的深度,使政治發展不至于過快,以保持政治穩定。總之,這在制度上確立了政府與民衆之間的關系,擴展了國家權力。
國家政治權力的集中與擴展本身具有集權主義傾向,從表面來看是延緩了民主化進程,但在現代化的一定階段,即構建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法治化時期,需要借助具有現代化導向的國家權力來推進這一過程,否則,這一進程難以實現。進一步來說,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現代性積累,而這種現代性的積累只有通過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來獲得,在發展的一定階段,需要借助國家的力量來保持社會政治的穩定,尤其是需要具有現代化導向的國家集權體制把力圖維護傳統秩序的勢力卷入現代化進程,這可以減少激進改革引起的傳統與社會力量之間的沖突和混亂,緩慢但實實在在地推進現代化進程,所以,這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四、威權主義體制內的民主化與國家構建
新加坡之所以能保證政治轉型或民主化的穩定推進,最重要的制度原因就是它有一個具有現代性的強國家體制。在這裏,強國家並不意味著強政黨,而是指國家制度有效並具有強有力的治理能力。強政黨有時也會導致強國家,但這樣的黨國體制無法穩定地推進民主化,因爲雙重管理削弱了治理效率而黨內的既得利益者因其頑固性和保守性會強烈地反對改革,最終不是改革被阻止,就是改革導致激進的轉型和體制的崩潰。凡是政治轉型過程比較穩定的國家,都是不存在黨國體制或執政黨在轉型時期沒有壟斷國家權力的國家。
從新加坡的情況來看,盡管20世紀60至80年代人民行動黨幾乎壟斷了國家權力,但它仍保留了一定的政治競爭空間。在這種一黨爲主的政治體制中,各個政黨都要爲爭奪同一批選民而積極競爭。在20世紀60年代,新加坡左翼力量比較強大,人民行動黨爲了與左翼政黨爭奪選民,不得不表現出左的、激進的、民粹主義的一面,在政治上爭取群衆的,同時在經濟上加緊改善民生,包括推行平均主義的分配政策等。在20世紀60年代末左翼力量被削弱以後,人民行動黨的政策就轉而加強政治控制,以發展經濟爲中心,同時開始推行精英主義的分配政策。20世紀80年代在選舉中反對黨勢力有所複蘇,輿論出現向右轉的趨勢,對執政黨構成越來越大的壓力,這時人民行動黨政府一方面采取各種措施限制民主進程過快推進,另一方面也加快了領導幹部新老交替的腳步。
隨著市場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變化,高度集權的威權主義越來越不能適應這種變化,逐步成爲阻礙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本力量擴張的桎梏,成爲公民社會形成的桎梏。日益強大的公民社會對集政治權力于一身的國家統治者形成了越來越大的壓力,他們最初是要求國家維護和建立市場秩序,保護而不是侵蝕自己的私有財産,繼而要求國家建立自由平等和民主競爭的制度環境。他們與威權主義的維護者由此而發生了矛盾,要求削弱威權主義國家的權力,從而削弱了集權政治的統治基礎。
東亞一些國家和地區,例如韓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泰國和中國台灣地區發生的政治轉型就是這種情況。馬來西亞、越南、緬甸等在一黨體制內發生了這種變化,新加坡類似于後一種情況。它最初通過改革以在威權體制中發展現代化意識,後來又適度地發展政治競爭,保持了發展的活力,從而沒有像大多數國家那樣通過政治發展的中斷或政治轉型來發展民主化,而是在威權主義體制內部推進民主化進程。1981年反對黨重返議會,打破了國會完全由人民行動黨一黨壟斷的格局。此後,反對黨力量逐步而緩慢地增強,支持反對黨的票數也呈遞增趨勢,盡管執政黨政府采取了各種措施限制反對黨的競選活動,但近20年來反對黨當選議員的人數和選民的支持率都在不斷攀升。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加坡的政治文化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基本形成了政治民主化的文化氛圍。正如前述,新加坡已經解決了構建現代國家的權力的集中與擴展的問題,它通過一系列措施解決了國家內部分散的傳統勢力與較具現代性的國家領導層的關系問題,這一過程基本用了三四十年的時間;而國家的民主化自20世紀90年代以後越來越成爲新加坡國家建構面臨的重要問題。
當今後發展國家的民主化仍然是按照主權在民原則來構建國家制度,它要把國家權力置于人民的控制之路,使國家權力受到社會的監督。而衡量一個國家民主程度及其合法性的重要標准就是民意,即國家權力是否按照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及程序來獲取和行使。
五、小結
對于大多數國家來說,現代國家構建的過程是先在國族範圍內建立理性的、有效而合法的國家權力,同時也是不斷進行國族構建的過程,也即民族國家的構建;再在國家範圍內推進民主、有效而合法的能夠適應更高發展階段的國家建設,即民主國家的構建;在後一階段國家機器和權力的構建常常是與民主政治的構建交織在一起,尤其是後發展國家在國家權力理性化的同時會受到已經民主化的早發展國家的影響,就更是如此。
我們可以看到,全球化是在同一個時代把不同發展水平和不同文化的政治共同體卷入現代化進程,所以,在面對現代化的內部環境和全球化的外部環境挑戰時,各國做出的回應是有很大不同的。這樣,如果只按照一種軌迹或模式來進行國家構建而沒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國情,則很難在國家構建中使國家的治理與民主化達到均衡。
同時,如果違背了國家構建的基本規律,或說不能夠適時地對國家進行理性化、合法化與民主化的構建,也會使現代化和民主化進程失衡。一般來說,只有經過長期的發展和主客觀的努力才會達到這種均衡,但是,人們在這個問題上的探討越深入,認識越全面,人們對這種均衡的把握就越主動。對于新加坡來說,它既遵循著這一基本的國家構建過程,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了一些回應,從而在理性化與民主化的國家構建的過程中達到了相對的均衡,盡管這種均衡並不完美。
(本文選自《新加坡道路》,李路曲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頁658—672。本文爲該書第二十章,原題爲“現代國家的構建”。略去絕大多數注釋,正文略加編輯並由作者審定。經授權刊用。文中編注爲澎湃新聞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