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涉嫌卷走客戶超過7500萬元款項後在馬來西亞被逮捕的律師王賜安,在還押超過一年半後,昨天再次通過代表律師向法院申請保釋,稱控方並非“鐵證如山”,也堅持未從中獲利,不應被剝奪保釋權利。
代表律師陳其玉也說,王賜安甚至有不能潛逃的原因,因爲他疼愛的幼子僅三歲,王賜安不舍得抛棄他亡命天涯。
王賜安(43歲)曾是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的前管理合夥人,他面對76項控狀,包括欺騙、僞造文書,以及嚴重失信等罪名。
警方在去年10月發布的文告指出,案件涉及的款項超過7500萬元。
他在2019年5月30日被逮捕後引渡回國,在同年6月被控上法庭,不獲准保釋。
控方日前在庭上揭露,王賜安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內被逮捕時持有失竊的馬來西亞護照,到了馬國還有友人協助,指他“很有潛逃能力”。
王賜安再次通過律師申請保釋,法官昨午開庭審理。
律師陳其玉指出,控方多次反對王賜安的申請,說王賜安所犯下的罪行“足以入獄30多年”,因此有很大的可能棄保潛逃。
但是,律師認爲案件並非“鐵證如山”,指王賜安對于多項轉賬有“合理的解釋”,例如有好幾次的轉賬其實是由他的前合夥人簽發,或者獲得客戶的批准。
除此之外,律師指王賜安從始至終堅持自己未從中獲利,沒有理由卷款而逃。
律師也認爲,王賜安當時若想要潛逃,不可能選擇逃到馬來西亞,因爲只要是律師就該知道新馬在打擊犯罪方面的合作非常密切。
案展至4月9日續審
律師也說,王賜安是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身家清白,父母都是退休的公務員,他的哥哥也在公共服務領域中身居高職。
庭上並未說明王賜安哥哥的身份。
由于律師在休庭前並未完成陳詞,法官將案件展期至4月9日續審,屆時控方預計也會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