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20日起,新加坡共和國外交部不再負責相關文書認證工作,相應職能移交新加坡法律學會辦理。
新加坡文書在中國合法使用的認證程序變更如下:
新加坡公證律師公證-》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中國大使館領事認證
律所標准收費爲每份文件全包價600新幣,包括檢查文件,審擬宣誓書、聲明書、委托書,公證和認證一條龍服務,可以郵寄文件辦理,郵寄費用自理。(掃碼聯系預約)
公證認證的區別
公證是認證的前提,只有首先辦理了公證手續,才可以辦理後續的認證,認證是相對于公證而言。這裏所說的認證專指領事認證/使館認證。
1、什麽是公證: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或者專業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爲、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産,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産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公證是一種非訴訟活動。簡而言之公證是公證員確認文件的真實有效。
2、什麽是認證認證也叫領事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機關在公證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認證機關的最後一個簽字和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爲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域外法律效力。領事認證通常只確認公證員、公證機關、負責認證官員及機關的簽字和蓋章屬實,不涉及公證內容本身。
新加坡辦理認證須知
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最後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爲另外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
【文書認證程序】
送往中國使用的文書需按照以下程序辦理領事認證:
(一)新加坡政府部門出具的官方文書,如結婚證書、出生證、無犯罪記錄等,可直接到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辦理認證,再送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辦理中國大使館的領事認證(可他人代辦,無需本人親自到場)。
(二)在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書,如宣誓書、聲明書、委托書等,應先由新加坡公證律師(NOTARY PUBLIC)辦理公證書,再將公證書送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辦理認證(legalization),最後送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辦理中國大使館的領事認證(可他人代辦,無需本人親自到場)。
(三)第三國文書應在該第三國及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辦理認證,本館不予辦理。對于第三國結婚證書、出生證等官方文件,如該第三國駐新加坡使館予以證明,並按照上述程序辦妥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認證後,本館可視情予以認證(需經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遞交)。
新加坡法律學會地址:1 Coleman Street #08-06 The Adelphi Singapore 179803,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6:30。
中國簽證申請中心地址:80 Robinson Road, #16-01/02/02A, Singapore 068898,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5:00(取證9:00-16:00),電話:67139380。
【注意事項】
(一)請勿在公證文書(包括附件)中加入中國國內出具的文件(如護照、身份證、房産證公司注冊文件)的複印件,否則將不予認證。
(二)文件內容不符合中國相關政策或法律規定的不予認證。
(三)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有關規定,大使館認證只證明新加坡法律學會有關負責人員的簽字和印章屬實,對被認證文書內容不負責。
(四)在公證員公證後又經新加坡法律學會及本館認證過的文書,不得因複印等原因任意拆裝。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所需材料】
中、外國公民或公司、企業法人向我館申請文書領事認證,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人文書
(一)文件當事人護照(中國公民須提交護照)或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如他人代辦,只需當事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代辦人需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二)《領事認證申請表》(可在我館網站下載,需申請人親筆簽名);
(三)辦妥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的文書原件,以及新加坡法律學會出具的認證書(即有關負責人員的簽字、印章頁)的複印件;
(四)根據個案需要,使館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商業文書
(一)公司注冊證明複印件;
(二)公司注冊證明上顯示的公司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如他人代辦,只需公司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代辦人需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三)《領事認證申請表》(可在我館網站下載,需申請人親筆簽名);
(四)辦妥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的文書原件,以及新加坡法律學會出具的認證書(即有關負責人員的簽字、印章頁)的複印件;
(五)根據個案需要,使館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