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誠保險起訴前集團經紀經理陳守義索討25億元,高庭法官裁定陳守義確實曾遊說227名經紀跳槽,違反誠實執業合約義務,並對保誠造成損失,須對後者做出賠償,具體數額有待估算。
不過,蔡利民法官不接受訴方指陳守義的行爲對保誠造成永久性損失。在他看來,陳守義大可在正式離職後,即不再有合約纏身時招募前下屬。換言之,陳守義違約慫恿經紀跳槽所造成的損失,比訴方所稱的小,保誠最終所獲賠的數額料低于25億元。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本地首起保險經紀大規模跳槽案于前年7月在高庭開審,由保誠保險(Prudential Assurance)起訴公司前集團經紀經理陳守義(56歲)違反合約與受托責任,向他追討高達25億元的永久性利潤損失。
陳守義原本在保誠領導一組多達500人的保險經紀組織,是保誠各經紀組織當中規模最大和最賺錢的,收入表現遙遙領先。
訴方指責陳守義在2016年4月至6月間密謀“集體叛變”,展開至少12次內部會議遊說旗下經紀,導致244名經紀先後在同年6月至7月辭職,加入競爭對手英傑華(Aviva)的財務顧問公司。辯方則駁斥,事實上是保誠的公司政策引起許多經紀不滿,萌生去意,才找陳守義幫忙找新出路。
案件在高庭進行超過40天的審訊後,法官昨午發表裁決。他指出,根據陳守義與保誠所簽署的合約協議,陳守義必須誠實地執行其業務,不做出任何傷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法官認爲,證據顯示有23名經紀組長與204名經紀,確實在陳守義的遊說下決定跳槽。陳守義因此違反了合約義務,並且讓保誠蒙受損失。
至于如何估算損失程度,法官認爲,訴方稱保誠蒙受永久性損失的說法具有太多揣測的成分。
陳守義大可在正式離職後,即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招募前下屬;假設他是這麽做,而非實際情況中提早11個星期就遊說經紀跳槽,這些經紀就會在保誠服務較長的一段時間。
因此,在法官看來,保誠所蒙受的損失應該是227名經紀在這11周內原本可爲公司所賺取的收入。他谕令訴方找專家對這筆損失進行估算,法庭將在這之後審理官司所花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