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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業控股●重組媒體業務
報業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文獻說,報業控股在營運收入過去五年減半的情況下,仍得加大對數碼人才和新科技的投資,以增強數碼內容制作與産品開發能力,因此須要尋找一個新的運營模式,確保媒體業務無論在財政以及運營上都能保持長期的可行性。
面對艱巨挑戰的媒體業務若繼續以上市公司模式經營,將無法滿足股東對集團業績的期望,但運作正常、值得信賴且受尊重的媒體機構如果因爲市場壓力和商業限制而消亡,也是無法讓人接受的。
報業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文獻醫生昨天在記者會上指出,集團決定讓媒體業務改以非營利模式經營,而不是將這些業務出售,是最符合各方需要的做法。
他說,報業控股在營運收入過去五年減半的情況下,仍得加大對數碼人才和新科技的投資,以增強數碼內容制作與産品開發能力,因此須要尋找一個新的運營模式,確保媒體業務無論在財政以及運營上都能保持長期的可行性。
李文獻也說,新聞機構提供的是公共産品(public good),扮演的是公共角色,這項使命與上市公司要照顧股東利益的宗旨有沖突。把媒體業務轉成非營利機構的運營模式,可讓媒體單位在繼續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也獲得更可持續的經濟資助。
“報業控股股東不太可能繼續讓媒體業務繼續拖累集團的財務前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不可能允許一家運轉正常、值得信賴和受尊重的媒體機構因爲市場壓力和商業限制而逐步走向消亡。”
此外,報業控股旗下的媒體業務是重要的公共信息提供者,李文獻指出,考慮到新加坡有限的媒體競爭,如果想要維護媒體生態的多元,以及確保讀者能接觸不同的觀點和敘事角度,將媒體業務出售或合並不是一個選項。
“董事會一致認爲,將媒體業務重組並最終轉讓給一家擔保有限公司,是一個平衡各方需要的最適當做法。”
李文獻認爲,在新加坡多元文化社會的背景下,媒體用各種官方語言提供新聞與信息爲不同社群服務,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媒體業務轉移到非營利公司之後,新的機構也將有潛力展開公共與私人合作,得到更可持續的經濟資助。
“新聞室也能專注于提供優質新聞,不必受制于照顧股東利益的考量。”
他也說,媒體業務由擔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簡稱CLG)的模式經營,並不是新穎或激進的做法,全世界已經有許多新聞機構采取了這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