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熱潮不減,引起更多人關注的同時,也招來市場人士批評。
SPAC成立的目的,是收購具有前景的公司,讓後者借殼上市。SPAC本身不具特定業務,因此也稱“空白支票公司”。
既然是“空白支票”,投資者在評估SPAC首次公開售股(IPO)時,根本無從得知它未來將發展成一家什麽樣的公司,等于將錢投入一家前景未蔔的公司。
一些SPAC可能在招股書說明它們有意收購哪些特定領域的公司,但它們並沒有義務或必須收購該領域的公司。
散戶投資者雖然有權在SPAC進行收購前,先要求公司贖回股權,但散戶仍應該謹慎評估一家SPAC的素質,尤其是SPAC的發起人或保薦人的素質。
發起人或保薦人等同SPAC的管理團隊,他們負責尋找適合的收購目標。SPAC既然是空殼公司,自然也不會有營收或盈利等營運指標可供投資者參考,保薦人過去的表現或紀錄就顯得很重要。
除了普通股,SPAC上市也給投資者發售憑單(warrant)。投資者可以視憑單爲一項契約,賦予持有人將來以一定價格從公司額外購買一定數量普通股的權利。當投資者行使權力以憑單換購普通股,公司的股本也隨之擴大,導致上市之後才買入SPAC股票的股東股權被稀釋。
另外,發起人或保薦人一般有兩年的時間完成收購。如果兩年的期限將至,保薦人仍未完成收購目的,那麽在時間壓力之下,保薦人可能被迫接受一些素質或前景不佳的公司。而這些公司在借殼上市之後的股價表現估計不會太理想。
反對SPAC上市的市場人士也指出,SPAC的股價經常隨著市場傳出收購消息而飙漲。一旦消息證實了,股價卻往往大幅修正,令投資者無所適從。
而且,保薦人是以非常優惠的條件取得SPAC股權,低至2萬5000美元(約3萬3100新元)即可得到20%持股。SPAC股價大跌,保薦人不會蒙受嚴重損失;如果SPAC成功收購,公司上市之後股價也大漲,保薦人的獲利可能翻好幾倍。
此外,SPAC的上市成本表面上比傳統IPO低,實際並非如此。假設一家SPAC上市集資1億美元,包銷費用550萬美元,但公司保留50%的收益以贖回投資者的股票,那麽上市費用就占了IPO有效收益的11%,而不是傳統IPO的7%,也不是表面上的5.5%。
贖回股票以換取現金的投資者並不受影響,可是SPAC後續收購公司,還須另外集資或引進新的投資者,股東股權可能被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