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地商人佘福強已破産,訴方如今只向黃友禮索償。訴方指出,2013年11月,馬可決定參與投資這項房地産交易。他聲稱,兩名答辯人承諾,他除了可以在協議好的時間內拿回本金,也能享有40萬元的投資回報。不過,馬可過後只從佘福強手中拿回32萬余元。
因投資金融商業區的辦公樓空間而起糾紛,來自巴西的整形醫生起訴破産商人佘福強與黃友禮律師,欲追討近108萬元的投資金與回報。不過,由于佘福強已破産,訴方如今只向黃友禮索償。
本地商人佘福強(Sukamto Sia)出生于印度尼西亞,曾是叱咤股壇的風雲人物,他多年來數次惹上官司和被追債,2016年宣告破産。這次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原籍巴西的整形醫生馬可·法利雅·科雷亞(Marco Faria Correa),官司本周二在高庭開審。與佘福強同樣被列爲答辯人的黃友禮律師是已故大法官黃宗仁的兒子,擁有超過31年的執業經驗,目前在柯吳律師事務所擔任董事。
根據訴方的開庭陳詞,在本地經營整形診所的馬可,與佘福強和黃友禮都是朋友,認識超過10年。
2013年7月,佘福強與“東南亞船王”、印尼商人唐裕達成協議,由佘福強以1730萬元,買下協力中心(HUB Synergy Point)內28樓整層的單位,以及27樓的八個辦公室單位。此辦公樓位于安順路(Anson Road)70號。
黃友禮原本是以律師身份,代表佘福強處理這項交易。不過,因佘福強在過程中出現資金問題,黃友禮後來接過購買權並完成交易。
訴方指出,同年11月,馬可決定參與投資這項房地産交易,他分兩次把總額100萬元的投資金轉給兩名答辯人。他聲稱,兩名答辯人承諾,他除了可以在協議好的時間內拿回本金,也能享有40萬元的投資回報。
馬可佘福強有投資協議 黃友禮稱不知情
不過,馬可過後只從佘福強手中拿回32萬余元。辦公樓空間也已在2014年底以2000萬元轉售,但馬可在事後才知情。他嘗試向佘福強追討剩余的107萬7487元款項但都不成功,所以只好入禀法院發起訴訟。
根據辯方的說法,黃友禮是在佘福強與唐裕執行交易的三天前,接手買下房地産,所有款項都是由黃友禮自己出資。他既不知道馬可與佘福強曾有過投資協議,也沒收過馬可的100萬元投資金。況且,在入禀法院之前,馬可一直只向佘福強追討款項,可見這筆款項僅屬兩人之間的糾紛,與黃友禮無關。可是,在佘福強被判入窮籍後,馬可卻選擇把黃友禮也告上法庭,如今甚至把沒對官司做出答辯的佘福強,列爲訴方證人。
辯方指出,佘福強曾因涉及破産騙案而在美國被判監三年,並且曾被印尼煤炭大亨劉德光起訴惡意撒謊與誹謗,須賠償1億3232萬元。考慮到佘福強過往的種種行徑,辯方認爲,佘福強並非一名可信的證人,法庭不應相信他的證詞。
代表黃友禮的是德尊律師事務所的嚴永權高級律師,訴方的代表律師則是薩利姆(Salem Ibrahim)。案件定舉行四天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