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建設局前臨時巡查員因要求兩家建築私宅的承包商繳“顧問費”,以換取不在報告中做出對他們不利的評斷,涉嫌貪汙,昨天被控上法庭。
陳明烈(32歲)案發時是建設局的臨時巡查員(Temporary Inspection Officer)。他面對一項受賄以及一項企圖收受賄賂的控狀,指他在去年11月25日至26日之間犯案。
根據貪汙調查局文告,被告去年11月25日找上Domain Trading &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該承包商當時負責秋海棠通道(Begonia Drive)某棟洋房的建築項目。
被告要求承包商花600元使用Angelshield Safety Consultant私人有限公司的顧問服務,以換取他在該項目的檢查報告中不做出不利的報告。
他在隔天找上另一家承包商Sin Hock Keong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承包商當時負責位于種植道(Plantation Avenue)的建築項目。
被告同樣要求對方使用Angelshield的顧問服務,以換取他不做出不利的報告。
承包商向建設局舉報
不過,承包商向建設局舉報,建設局通報貪汙調查局展開調查。
被告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展期至10月6日。
貪汙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汙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任何貪汙罪成的人可面對高達10萬元的罰款,或監禁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
如果貪汙的交易涉及與政府或公共機構的契約,監禁的最高刑罰增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