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公司董事想移民本地,將日本家中保險箱清空,手提包裏攜帶總值超過15萬新元的現金入境我國,但未經申報,被判罰款6000元。
被告是40歲的日本籍男子折田孝平(譯音),案發時是一家公司的董事,他面對一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于2019年6月9日早上6時55分,在沒有向有關當局申報的情況下,帶著1203萬8000日元及942新元(即相等于約15萬2235元新元)的款項,從日本入境我國,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揭發。
被告抵達樟宜機場第二搭客大廈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檢查被告的手提包,發現一個白色信封中裝著大疊日元鈔票,進一步檢查後,也在被告的錢包和手機殼中發現一些新元。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稱,他知道需要申報這些外幣,但不經意間忽略了。被告表示這些日元是他年薪的一部分,稱這筆錢是打算用來支付在本地念書的6歲及9歲孩子的學費,以及他獲得本地永久居民權後的家庭開銷。
律師求情時說,這筆錢大部分是被告的薪水,原本收在他大阪住家的保險箱裏。由于被告打算申請本地永久居民,想在本地定居,他打算出租房子,因此把保險箱裏頭的現金全拿在手上,而抵達本地時,不清楚該如何申報。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在本地居住超過四年,還想申請永久居民,應該事先了解法律。法官最終判被告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