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建議包括加重違反個人保護令的刑罰、培訓一些警員來處理和調查家暴案,以及賦予法庭權力讓具較高施暴傾向的施暴者強制參與住宿改造計劃等。
宋慧純 報道
專門提供家暴與家庭保護援助的機構過去三年經手的新案件逐年增加,冠病疫情也使情況加劇。家庭暴力工作小組提出加重刑罰,以及可在未經受害者同意下幫他申請個人保護令等16條建議,希望避免家暴悲劇一再重演。
由社會服務機構、非政府組織、醫院和政府機構等代表組成的21人家庭暴力工作小組,由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和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共同領導。
過去一年半,小組針對家庭服務中心近年來處理的3600多起家暴案件展開研究,並向超過3400名面對家暴問題者、個人保護令申請者,以及受保護令限制的施暴者了解情況。小組也與律師、社工和心理學家等展開交流。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內政部昨天發布的聯合文告與資料顯示,提供家暴與家庭保護服務的機構在2020財政年共處理1103宗新的家暴案件,比2018財政年的891宗多24%。除了疫情造成的壓力導致案件增加,各界加強推行有關家暴的公共教育和宣導也發揮作用。相較于2018財政年,2020財政年的家暴相關詢問增加了57%。
工作小組從四方面著手提出16條建議,以更好地保護家暴受害者,也盡可能協助施暴者改過。這四方面是:加強宣導和預防性措施、讓受害者和公衆更容易通報家暴案、加強給予受害者的保護與援助,以及讓施暴者負起更多責任並加強改造機制。
小組建議,日後若有人在婦女憲章下違反個人保護令,刑罰應加重,至少要與在防止騷擾法令(POHA)下抵觸個人保護令條例的刑罰一樣重。
小組也建議修訂婦女憲章,讓法庭有權發出禁止探視和禁止溝通等庭令,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安全。社會福利總監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等特定人士日後可能有權在未經弱勢家暴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爲他們申請個人保護令。
一些獲選警員也將接受培訓,提升處理和調查家暴案的能力。
如果施暴者是受心理疾病影響而施暴或導致施暴風險提高,並且該疾病是可以治療的,家事司法法院日後也可能有權下令施暴者接受強制性評估與治療。小組也建議加強執法,以確保施暴者在接獲輔導令等庭令後,遵守庭令接受輔導。至于改造施暴者方面,小組正探討未來是否能賦予法庭權力,下令讓具較高施暴傾向的施暴者強制參與住宿改造計劃。
費紹爾指出,提出這些建議不僅是要讓施暴者承擔更多責任,也要確保在針對法令做出一些修訂時,施暴者能接受改造,同時也要盡可能重新加強他們的家庭關系。
孫雪玲:打破家庭暴力惡性循環
孫雪玲表示:“與相關者討論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在懲處家庭施暴者和改造他們之間取得平衡……我們希望能全方位地打破家庭暴力的惡性循環,改造施暴者以及教育至關重要。”
她也說,工作小組提出的建議是針對所有居住在本地、可能面對家暴的居民。無論是什麽國籍、婚姻狀況、性別、種族、宗教、性取向等,我們的社會都不能容忍家暴事件。
孫雪玲和費紹爾已代表工作小組將建議提呈給政府。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指出,當局將仔細研究這些建議。
上周六,在新加坡女性發展對話會的線上閉幕式上,李顯龍總理發表主旨演講時也強調,政府會在保護人身安全、改善就業機會、爲看護者提供支持這三大方面,改善女性處境,爲她們爭取更平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