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字條“宣告主權”,機車騎士不滿專用車位遭別人霸占,留字條要求對方把機車移至別處,遭網民批評自私。
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11日,地點是巴西立71街第757A多層停車場的三樓,有一名網民初次到該停車場停車,事後把機車停在第89號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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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他卻發現機車上有別的騎士留下的紙條,注明該車位是專屬于對方的,字條寫到:“相信你是新來的,我沒看過你的機車,你能不能停在別的車位?”
字條寫道,把機車停在這裏的都是常客,若網民停車,他們這些常客就會沒有車位,並預先表示感謝對方的理解。
事件在面簿SGRoadVigilante公開後,引起不少關注,也有無數網民留言,許多網民批評機車騎士自私的行爲,有的就表示,即使購買了停車場的月票也不代表有資格將車位占爲己有,而應該是先到先得。
另有網民也指出,組屋的停車場沒有所謂的“預定”車位,況且該車位是被劃爲白色地段,任何人都能停,他也提議讓上述騎士報警,以防之後車子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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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顯示,89號車位有貼紙,相信就是用來標注車位屬于留字條的騎士,而附近牆上也有貼紙,並挂上了時鍾跟掃把。
據了解,留字條的騎士相信有三輛機車停放在停車場。經查詢,霸占車位屬違例,根據建屋發展局網站資料,若機車騎士將停車位用于未經授權的目的,罰款金額達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