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樣一句話,叫做“對事不對人”。
我們溝通中,或者在試圖說服對方時,常常會說這句話,但我很不同意這個理,而且說這句話的人往往未必真的做得到。
這話會讓對方不舒服,正是因爲這句話再爲自己上一秒難聽的話強行解釋、還有種強行甩鍋的即視感,意思就是你錯在先,別怪我話難聽。
很顯然,對方很難接受。那怎麽說服別人呢,就是我今天給大家分享的話題。我們在與人溝通時,要熟知這幾條底層邏輯。
沒有人願意被說服
很多人以爲自己擺出事實、真理,對方就會覺得你講的都對。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人喜歡被改變,沒有一個人是願意打心底裏樂于失敗的,更沒有一個人能發自內心,很爽快的接受自己是錯的。而被說服就等于被打敗。
每個人腦中既有的看法、想法,已然存在的觀念或立場,都是無數種過去的生活經驗當中的偏好和選擇的結果。
我選擇了産生我現在腦子裏要産生理念的立場、價值觀,我就選擇了相信我現在腦子裏相信的事情。
如果你改變我這一點,我就會視爲我在受到挑戰。
有趣的是你在攻擊我的看法時,我還必須要防衛,不斷強化我的駁論。這就很容易出現爭吵的局面。
要知道很多時候我們所傳達的道理並不是准確的,我們自己的經驗有限,我們的觀念並不是最好的,話一出口,對方立刻就能想到很多個反駁你的例子。
比方領導對你說:“你這個崗位,我們給你開的薪資屬于行業內前三,你必須更加努力,把工作做好。“
但是你聽完立刻就能想到無數個反例來吐槽,我身邊的那位朋友,同樣的崗位,在那家小公司拿的薪資就比我高。
所以,我們的觀點並不是百分比正確,我們的經驗、觀點並不一定與對方而言,並不一定適用,那我們就不要強加給對方。
一心想要改變對方的想法,讓對方必須聽我們,相反我們先說出對方的心裏話,然後引導出我們的想法,效果一定更nice。
工作中我們處處需要溝通,向領導彙報工作,和同事溝通配合,與客戶洽談合作…
有效溝通不僅能讓我們的工作更高效,還更容易取得成就;
說教,讓人沒有選擇權。
說教是一種很不友好的,很不平等的語氣,給人感覺姿態很高。
最常見的說教形式:“你應該怎麽樣”。
”應該“ 的本質就是強迫性的要求,試圖讓別人臣服于我們頭腦中已有的規則;
而且,對方接收到的信息是:“道理就是這樣,我不這麽做,我就錯了,那我就沒有選擇了。”
很顯然,對方會容易反感,對方不是必須要采納我們的意見和想法的,我們的客戶不是必須要理解我們的。
在職場,遇到問題同事不是必須要幫助我們的。
所以我們要學會把這種強迫性的要求轉變成期望,把你應該換成我需要,這樣對方就有選擇權。
對方可以選擇滿足我或不滿足我,這就是人最容易被說動的時候。
沒有人喜歡不知情
可是很多人在說服對方時,展現的心態就是:
你不需要知道爲什麽,我也不打算跟你解釋爲什麽,我只需要告訴你結果。
但這很顯然沒用,一個人在不了解狀況的時候,是很少會乖乖配合的。只會讓人更生氣。
因爲我們的潛意識裏充滿了對信息的渴望,而當信息量不夠充足時,我們潛意識裏還會感覺到“不安全”。
既然每個人都想知道理由,知道更多訊息,我們告訴別人,就是最簡單的說服方式。
所有人都希望有退路
“沒關系,你隨時可以反悔”,也是最有說服力的一句話。
你買一樣東西,我告訴你,不滿意隨時可以退款,你會更容易下決定。
如果我告訴你:貨物一出,概不退還。
你倒也不一定會翻臉,但決定要不要買的時候,會想了又想,因爲你不再有反悔的機會,從而非常有壓力。
與對方而言,風險都是對方在承擔,所以大多數人就會傾向于一開始就不講yes,不那麽容易被說服,除非百分百確定自己已經想好了。
台灣有位約會達人,跟女孩講:
我們約在地鐵上,如果見面後你覺得我還ok,就繼續坐兩三站,到那邊的餐廳去吃飯;
中間只要不滿意,你立刻就在地鐵站下車。當然,我也可以。
結果女孩就選擇試一試,一起來到了餐廳,然後他又跟女孩說:
我們邊吃邊聊,在這個過程中,任何時候你覺得不舒服,都可以隨時離開,女孩又答應了。
因爲這次約會于對方而言,幾乎沒損失,而且自己有著充分的選擇權。
所以給對方留退路,反而充滿高度說服力。
總結下今天給大家分享的溝通的四條底層邏輯。
1 沒有人願意被說服。
2 說教,讓人沒有選擇權。
3 沒有人喜歡不知情。
4 所有人都希望有退路。明白這些,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極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