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購買二手公寓的流程
1 簽訂購房意向
簽訂購房意向書 (OTP Option to Purchase), 支付房價1%爲定金 (Option Fee)。
2 執行合約
兩個星期之內,買家用購房意向書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批准之後,買家決定購買此單位,需要執行合約,即在購房意向書上簽字,並且支付4%的執行費(Exercise Fee)給賣家或者賣家律師。
3 支付印花稅
買家在執行合約兩個星期以內,需支付相應的購房印花稅Stamp Duty。
4 支付尾款
買家在交易完成日(交易完成日通常是執行合約之後10-12個星期)前兩個星期將其余首付部分 (如果貸
款80%,剩余就是15%) 交給自己律師的托管賬戶。
5 完成交易
交易完成當日買家的律師會支付所有款項給賣家律師,賣家律師將房産轉移到買家名下,並提供鑰匙,門卡等相應物品。名副其實的一手交錢,一手交房。
常見名詞解釋 OTP
OTP (OTPITON TO PUCHASE) 購房意向書。在新加坡,任何房産買賣都需要簽訂這個開放式合同。所謂開放的意思是,買家會支付一筆定金,賣家接受這筆定金,並且保證在一定期限內(Option period)內,留這個單位給買家。即使在此期間內,有更高的出價,賣家也不可以轉賣給出高價的買家。如果買家逾期沒有確定購買該單位,那麽賣家會沒收全部或者部分定金。例如跟轉售公寓屋主交易,如果買家沒有執行合約,1%是不會退還的。
Option Fee Option Fee 定金,或者意向金。買家支付給賣家/發展商的費用。用來確保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夠買買家確定的單位。轉售交易中,Option fee 通常爲1%,某些情況下可以更多或者更少。1%是房價的一部分,非額外費用。OTP Exercise
Exercise 執行合約。買家在支付定金之後會拿到OTP。有了OTP就可以跟銀行貸款。買家在貸款批准及慎重考慮之後,決定購買時,在OTP上簽字,這就是執行合約。表示買家確定購買。簽字日期爲執行日期。此日期跟稅費會有很大的關聯。例如,買家4年之內出售房産,需要支付賣家印花稅。4年的間隔就是買房的執行日期和賣房的執行日期的時間間隔。跟房子手續什麽時候做完沒有關系。
Exercise Fee
Exercise Fee 執行費。二手交易通常爲4%,支付給賣家或者賣家律師。4%是房價一部分,不是額外費用。
注意事項
1 定金支付之後,如若貸款沒有批准,定金是不會全部退還的。這點有別于中國的情況。所以,購買前要先做好自己的貸款評估以及資金准備。
2 一旦執行合約之後,買家如果選擇不買,賣家有權利追訴所有損失或者強制要求交易進行。
3 律師托管賬戶,即CVY Account。通常除了1%的費用直接給屋主外,其他費用都應該支付給賣家/買家律師托賬戶中。這個賬戶獨立于律師賬戶。防止律師行挪用客戶資金。例如執行費4%會通常交予賣家律師托管賬戶。在交易完成,律師才可以提出款項,交予屋主。
4 買賣雙方必須有自己各自的律師,且不可以是同一家律師行。
5 理論上,如果沒有一個裝修物品或者家具清單,賣家有權利拆走房子裏面的一切物品。所以類似空調等貴重物品,還是寫進清單爲好。
6 律師會幫助買家提交印花稅,檢查屋主是否破産,是否一房多賣等等可以最大限度保障買家的利益。
7 二手交易通常以個默認原則是What you see What you get 所見即所得。屋主不會提供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