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正在評估是否應進一步加強上市條例,以提高商業估值的素質和水准。
爲此,監管公司也將考慮在適當的情況下強制上市公司采用新加坡估價師及鑒定師學會(Institute of Valuers and Appraisers, Singapore,簡稱IVAS)的作業守則爲標准。該守則列明簡要估價書的最低披露要求。
監管公司首席執行官陳文仁在新交所網站的“監管者專欄”(Regulator’s Column)撰文指出,上市公司希望收購的資産,包括一家企業或一項業務的價值,對投資者和股東而言都很重要。
因此,公司在進行有關評估時應該解釋一項具體的交易將如何有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董事會必須嚴格評估擬議的交易,包括商業條款,是否符合公司和股東的最佳利益。
根據上市條例,公司有義務披露的細節包括:賦予資産的估值、委托估價的一方是誰、估值的基礎以及估值的日期。
一些交易估值令人懷疑
董事會則必須評估有關估值的假設基礎,如預估盈利或現金流預測是否合理、是否有充分披露重大不確定因素,以及估值報告的結論和限制是否可以接受。
陳文仁指出,監管公司已經注意到一些交易的估值令人懷疑。在某些情況下,取用的資料或數據是錯誤的。在其他情況下,由于披露不足,或未能理解或質疑管理層提供的假設,或在執行估值時缺乏應有的謹慎,導致關鍵預測似乎並不合理。
“我們知道,特別是在不確定的時期,進行預測是很困難的。然而,董事會有責任對預測進行審查,以確保它們是符合現實和合理的。”
陳文仁也說,董事會在審查時,應確認估值是否由合格和有能力的專業人士獨立進行。他們也應該考慮到估價師過去的記錄,以及是否具備合格證書,例如是否在IVAS注冊爲特許估價師和鑒定師。
IVAS已經發布了一份作業守則。這份作業守則2(Practice Note 2)說明簡要估價書應包含哪些內容。
陳文仁認爲,所有公司在准備估值報告時,都應該參考該作業守則。公司也應該在展開估值的早期過程中,先參考作業守則,以確保董事會向估價師提供必要的信息。
有鑒于此,監管公司正在考慮應否進一步加強上市條例,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強制上市公司采用IVAS作業守則2,以提高上市公司進行商業估值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