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桑杜星(Sandhu Hargurnek Singh,28歲)面對兩項控狀,分別是協助他人保留贓款,以及無照提供付款服務。控方以第一項提控,被告通過視訊出庭認罪。
案情顯示,桑杜星在2016年來新加坡前,經父親介紹認識一名叫“高拉夫”(Gaurav)的男子,以解決在本地的住宿問題。這名男子據稱是桑杜星父親同事的侄子,當時在馬國工作,因此桑杜星由始至終並未和他見過面。
調查發現,彙入桑杜星和班奇亞銀行戶頭的款項來自一個電郵詐騙案,受害者是遠在美國的一對男女。
兩名來自印度的國際學院學生涉嫌共謀洗黑錢,在本地開設銀行戶頭後從美國接收超過26萬元贓款,再轉交到另一人。其中一名學生今天(3月28日)認罪,被判坐牢11個月。
桑杜星考慮兩周後答應這一提議,並在8月25日到渣打銀行開設戶頭。同年9月至10月,桑杜星三次用新戶頭接收共計12萬6000余元,取出後交給一個名叫“薩萬星”(Satwant Singh)的接頭人。
桑杜星于是找來朋友班奇亞“接手”,對方也在渣打銀行開設戶頭後,協助收下和轉交13萬4000余元給“薩萬星”。桑杜星和班奇亞最後瓜分了5600元的報酬。
四年後,“高拉夫”突然在2020年7月問桑杜星是否有興趣“賺外快”。根據計劃,桑杜星只需在新加坡開設銀行戶頭接收從美國彙來的錢款,再提現交給別人,就可以從中賺取5%傭金。
被告向法官求情時數度哽咽,哭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只想盡快回到家人身邊。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並未參與詐騙,但他爲了金錢不惜抛下顧慮,還在懷疑自己可能涉及違法行爲的情況下慫恿他人加入,因此促請法官嚴懲以儆效尤。
另一名被告班奇亞(Bangia Saurabh,22歲)則面對一項協助他人保留贓款的控狀,他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事成後,桑杜星獲得2900元酬勞,但此時他已開始懷疑這些款項的來源是否涉及非法勾當。不出所料,“高拉夫”不久後就要求桑杜星找另一個人開設戶頭,以防渣打銀行對桑杜星的戶頭起疑和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