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朱漢德法官的這一決定,總檢察署本月21日提出書面異議。總檢察署發言人說:“不公開六名考生的名字,對整批參加Part B的新加坡律師專業考試的考生來說,是一竹竿打翻整船人,畢竟大部分考生都誠實通過考試,公衆也會猜測這些作弊的人是誰,總檢察署對此表示嚴正關切。”
他也說,律師公會沒有隱瞞六人的名字,事實上還要求法庭公布他們的名字。
他們原定本月宣誓成爲律師,但遭總檢察長投訴他們參加專業考試(Bar Exam)時作弊,有失律師專業應有的誠信,爲此要求暫不讓他們取得律師資格,請求本月18日獲得高庭批准。當時,朱漢德法官爲了給六人二次機會,以免別人長期對他們存有偏見,下令不公開他們的名字,並封存法庭文件、防止第三方查閱。
陳錦海說,六人雖在律所接受培訓,但申請加入律所在先,以私人身份應考作弊在後,與律所無關。
律師公會會長陳錦海律師昨天在社交媒體貼文,澄清網上針對律師公會的不實指控。他指出,律師取得資格前,必須獲律師公會不反對通知書,正因六人在考試中作弊,公會沒有向他們發出有關通知書,公會並未縱容他們作弊,也無權處罰他們。
律師公會:未袒護作弊者
總檢察署昨天回答媒體詢問爲何要求高庭撤銷早前不公開六名准律師姓名的決定時,解釋了背後的原因。
在2020年律師專業考試中,多數考生都誠實地通過考核,因此總檢察署要求公開作弊考生的姓名,是爲了避免一竹竿打翻整船人。
六名作弊的准律師是Monisha Devaraj、Kushal Atul Shah、Sreeraam Ravenderan、Lynn Kuek Yi Ting、Matthew Chow Jun Feng和Lionel Wong Choong Yo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