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私宅一樓的牆壁已損毀,督工卻還指示客工到二樓陽台工作,結果陽台坍塌導致一死一重傷。
控方指出,拆除工程是高度危險的工作,被告理應知道必須嚴格遵守拆除程序,但他卻讓員工冒著生命危險施工。
這起致命工地意外發生在2019年3月4日,地點在實龍崗上段阿魯舒道(Aroozoo Avenue)的一間半獨立式洋房。洋房于2018年12月開始施工,原定2019年8月竣工,被告負責監督整個建築工程。
站在陽台上的桑杜摔落到一樓,遭二樓落下的鋼骨水泥地板壓個正著。附近客工聽到聲響,馬上跑來施救,五人聯手都還擡不起3.7米長、1.5米寬的地板。他們最終出動挖土機把地板移走。桑杜頭部遭受重創,當場喪命。
瑞信徳亞洲律師事務所(RHTLaw Asia LLP)律師林于晖求情時指出,二樓陽台有部分結構原本就懸挂在空中,底部沒有任何支撐,即便在一樓廁所拆除一個月後也看似穩定,被告因此誤以爲讓客工到二樓陽台是安全的。
人力部文告指出,上述兩起致命意外都涉及拆除工程,人力部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督查單位處長陳仕豪提醒所有承包商,必須爲拆除工程進行仔細的風險評估,並向團隊清楚傳達必須嚴格遵守工程程序和安全措施的指令。(人名譯音)
人力部文告透露,被告服務的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王孔川,事後也被指沒有做足措施確保員工安全而被控上法庭。
下午1時許,波尼爾在陽台旁築搭起鷹架,開始陽台牆壁的拆除工作,迪丁則負責拆除陽台的矮牆。40分鍾後,桑杜接過迪丁的工作,才剛接手,陽台地板就坍塌。
本地自今年1月以來已有26人死于工業意外。最近一次意外發生在上周五(6月10日),同樣是在展開拆除工程時出事。當時,41歲的孟加拉籍客工在宏茂橋一帶的大苑嶺(Tai Hwan Heights)私宅工作時,部分牆壁倒在他身上,當場把他砸死。人力部事後下令停工展開調查。
在鷹架上工作的波尼爾也從高處摔下,骨盆、手腕和右手肘骨折,在醫院住了兩個月。
根據原先規劃的工程進程,洋房的拆除工作必須從上到下,這是爲了確保建築物的穩定性。擁有30多年經驗的被告,事發一個月前卻吩咐客工先把一樓後院的廁所拆除。他這麽一拆,二樓陽台便少了一堵牆壁的支撐,結構也受影響。
案發當天,被告指示三名客工迪丁、波尼爾和桑杜拆掉二樓的廁所、樓梯間和陽台。被告過後便離開去巡視另一個工地,三名客工于是在沒人監督的情況下工作。
來自Springview Enterprises私人有限公司的建築工程經理孔秋福(55歲),今天(6月15日)承認一項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狀後,被判入獄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