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會繼續觀察食肆經營者的表現,並確保有足夠的食肆,讓居民可以繼續享用可負擔得起的食物選擇。”
在素質比重占一半的情況下,食物售價如果是消費者負擔得起的價位,業者會獲得更高分數。過去五年,建屋局出租的食肆租金中位數,一直保持穩定。
建屋發展局處長(政策與規劃)何康玮指出,私人擁有的食肆買賣交易,建立在買賣雙方願買願賣的基礎上。不過,當局也實施系列措施,包括自1998年起不再出售食肆店鋪,並在2018年推出“價格與素質准則”,不再是價高者得。
建屋發展局在過去四年新建34個用作食肆的店鋪,另有30個將在未來四年內完工。爲了讓居民能買到負擔得起的食物,建屋局會確保各組屋區和市鎮都有足夠的食肆,以維持良性價格競爭。
建屋局資料顯示,最新出租的食肆店鋪位于榜鵝北岸通道(Northshore Drive)第421C座組屋底層,由PP146 Food House私人有限公司,以每月6萬2778元租金標得。得標公司在價格與素質准則下,取得86分,從所有競標者中脫穎而出。
建屋發展局處長(政策與規劃)何康玮在回應《聯合早報》讀者投稿交流站,指不能任由市場經濟影響民生,政府應設法穩定咖啡店食物價格時指出,目前全國共有772個建屋局建造的食肆店鋪,其中372個出租給業者,400個爲私人擁有。
建屋局說,私人擁有的食肆買賣交易,建立在買賣雙方願買願賣的基礎上。不過爲了避免炒賣,建屋局自1998年起不再出售食肆店鋪。所有新食肆店鋪都由建屋局出租,業者一般簽三年租約,約滿後可選擇更新租約。
當局在2018年推出“價格與素質准則”(Price-Quality Method,簡稱PQM),規定業者標價和素質的比重各占50%,不再是價高者得。
此外,全國目前有超過100座小販中心,政府會陸續增建更多小販中心,四座新小販中心會在今年內開始營業,另外七座正在規劃或興建中。
何康玮指出,盡管食肆經營者和個別攤主之間的租約屬私人協議,但基于商業利益考量,要留住攤主,租金須合理。如果租金太高,個別攤主可能另尋他處,導致攤位空置或食肆業者成本增加。同樣的,攤主通常也會與附近食肆比較,確保他們的熟食價格可以吸引食客,並保持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