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說,在一些案例中,裝修商可能真的因生意面對挑戰而無法完成工程,另一些則有詐欺意圖,但要在法庭證明這點不容易。他因此要求內政部探討可否修正法令,以便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可以更容易確定欺詐意圖。
但他坦言,要追回付款也不容易,因爲錢可能已不再犯案者身上,即詐騙者可能坐牢,但顧客不一定能拿回錢。
裝修詐騙案一般涉及裝修商做出接單承諾,引導受害者付款,但最後只完成部分工程或完全沒有施工。在大部分案件中,裝修商在收款後就聯絡不上,或不斷找借口解釋爲何無法完成工程。
尚穆根建議屋主,若要裝修房子,應考慮記錄良好的裝修商,如獲得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和新加坡裝修同業商聯會聯合認證的業者。
如果裝修商欺騙他人支付訂金而無意展開工程,可在《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下被控欺詐。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內政部正在探討可否修正法令,以便在處理裝修詐騙案時可以更容易確定欺詐意圖,將詐欺者繩之以法。
在一些案例中,裝修商可能真的因生意面對挑戰而無法完成工程,另一些則有詐欺意圖,但要在法庭證明這點不容易。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一(7月4日)書面回答議員穆仁理(武吉巴督區)的提問時透露,2019年至2021年間,警方調查了100起涉及裝修商違例的案子。至今,72%的案件已交法庭處理。至于今年有多少這類案件,由于調查還在進行,現階段無法提供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