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死囚臨時一同上訴最高法院,聲稱聘請代表律師受阻而遭受不公平對待,申請起訴總檢察署。上訴庭三司也罕見地臨時開庭審理,在同日午夜時分駁回申請。
監獄署在媒體聲明中說,其中兩名死囚在7月28日向監獄署人員詢問如何呈交原訴傳票的申請,監獄署官員告知須向法院咨詢提交申請所需的文件和費用。這是沒有代表律師的囚犯在提交非例行申請時的標准程序。這兩人並沒有通知監獄署他們的原訴傳票將涉及阿都拉新,或申請需要得到緊急處理。
24名死囚最終在8月1日將發起原訴傳票的文件提交至監獄署,並在監獄署的協助下于當天下午順利提交了申請。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星期四(8月4日)下午審理這起上訴,過後再花七個小時考慮判決,直至近星期五零時才發表口頭裁決。其中一名定星期五正法的死囚要求暫緩執行死刑,同樣被駁回。
由于申請人當中包括定在星期五正法的運毒死囚阿都拉新(Abdul Rahim Shapiee),高庭趕在星期三審理申請,後來駁回。申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星期四下午臨時通過視訊聆審。
法律上站不住腳或濫用程序 不能說是對死囚不公平
這些因運毒或謀殺而被判死刑的囚犯聲稱,他們聘請代表律師受阻是因爲律師擔心一旦案子被法院駁回,總檢察署會以濫用司法程序爲由,向律師追討“昂貴的訟費”,這對死囚不公平。
根據刑事訴訟法,如果律師代表當事人向法院做出缺乏法理根據的申請,這樣的行爲等于是濫用司法程序,法院有理由谕令律師支付訟費給總檢察署。因此,若律師考慮後決定不接死囚的案件,那麽他們應該是考慮到相關申請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或可能構成濫用司法程序,也就不能說對死囚不公平。
代表死囚草擬申請文件和在庭上進行口頭陳詞的是犯下高文父子雙屍案而判死刑的前高級警曹長伊斯幹達。
衆死囚申訴,無論是他們本人、家人或朋友,都在聘請代表律師時遇到困難;因爲拒絕他們的律師擔心如果接下案子,之後若被法庭駁回,代表律師可能被總檢察署追討訟費。他們還聲稱,原本想找親友提呈宣誓書,但因法庭加速審理申請,導致他們來不及做准備。
阿都拉新的家人指責新加坡監獄署刻意阻止死囚提交申請,以便能按計劃在星期五對阿都拉新行刑。監獄署駁斥指控不實。
同一天,兩死囚中的一人申請索取信紙以致函向法院咨詢,但他取得信紙後始終沒有使用。
這些因運毒或謀殺而被判死刑的囚犯聲稱,他們聘請代表律師受阻是因爲律師擔心一旦案子被法院駁回,總檢察署會以濫用司法程序爲由,向律師追討“昂貴的訟費”,這對死囚不公平。他們星期一以原訴傳票的途徑提出申請,要求法院裁定總檢察署向辯方律師索討訟費的做法,導致死囚無法順利委任律師提出上訴後的申請,違反了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他們也要求總檢察署對他們做出賠償。
三司回應說,法庭考慮的是死囚要向總檢察署索賠的申請是否有法理根據,而在三司看來這項申請無法成立。
阿都拉新星期四也要求三司谕令暫緩對他執行死刑,好讓他入禀法院起訴前代表律師失職,沒有按照他的指示處理案件。三司斥責他是在濫用司法程序,因此不批准暫緩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