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局第三十七次會議,並于2018年6月19日召開2018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發行美元債券的議案》和《關于公司爲境外子公司陽光城嘉世國際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境外全資子公司發行不超過15億美元(包含15億美元或等值貨幣)的美元債券,且公司爲本次發行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的跨境擔保,同時公司就該筆擔保將按照《跨境擔保外彙管理規定》(彙發〔2014〕29號)辦理內保外貸登記手續(詳見公司2018-111號、2018-113號公告)。
2018年8月,公司完成了上述發行外債的備案登記手續,收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企業借用外債備案登記證明》(發改辦外資備[2018]567號)。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境外全資子公司陽光城嘉世國際有限公司完成19.375億港幣一年期的高級擔保債券交割,債券代碼爲XS1918678829,到期日爲2019年12月10日,該債券將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特此公告。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