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魏麗娜)在省權限層面強化對知識城的支持,回應賦權賦能需求;支持知識城與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發展,可依法複制推廣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在知識城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支持先行先試,寬容失敗——爲全面落實國家戰略部署,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1月16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簡稱《條例》)。
根據《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條例》對科技創新與知識産權保護、知識密集型産業發展與人才支撐、對外開放與合作、服務與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並就向知識城管委會賦權賦能進行了具體規定,充分體現了將知識城打造成爲知識創造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範區的戰略定位。
賦權賦能知識城,在省權限層面強化支持
立法評估顯示,《條例》著力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在省權限層面強化對知識城的支持,合法可行、針對性強,符合工作實際,也回應賦權賦能知識城需求,出台時機適宜。
《條例》具體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落實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的實施方案,協調解決知識城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支持知識城建設發展。廣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知識城建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推進知識城的建設發展。”
具體到管理權限上,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將承接的國家經濟、建設管理權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規定前提下,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交由知識城管委會行使。
《條例》支持知識城與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發展,依法複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其他區域的改革試點措施,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擴大試點範圍的,省人民政府可以優先安排在知識城實施。
支持知識城與廣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聯動發展,開辟開放合作新路徑,探索創新發展新模式。
爲營造開放包容、合作協同、崇尚創新的環境,鼓勵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條例》規定,知識城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支持先行先試,寬容失敗。在知識城先行先試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決策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損害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于追究相關責任。
深化中新合作,加快科技創新合作示範區建設
以推動高水平開放合作爲目標,拓展對外開放領域。《條例》鼓勵知識城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深化與新加坡全方位合作,拓展共建“一帶一路”開放合作,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平台。
金融開放方面,支持知識城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探索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金融資産跨境轉讓業務以及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先行先試。支持設立中新合資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加坡金融機構在知識城設立分支機構。
《條例》鼓勵和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研究機構,設立粵港澳及海外院士專家創新創業聯盟,開展學術、科技交流和科技産業合作。明確知識城管委會應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孵化和轉化平台。
在深化中新合作上,《條例》提出,要推進知識城在科技創新、産業發展、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城市治理、營商環境等方面與新加坡開展合作,建立與國際高標准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
其中,知識城管委會應當加快中新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示範區建設,加大在全球戰略性新興産業、總部經濟等方面的招商引資力度和資源投入。
知識城還應建立中新廣州知識城智庫,對標國際高端創新論壇,打造知識領域的國際化高端戰略對話平台。並加強與新加坡知名大學和科研院所的教育合作,爲新加坡優秀大學生到知識城創新創業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