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吳斌 報道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野蠻生長”已經終結,但同時也在“危機中重生”。
9月衆多亞洲金融中心入局SPAC,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已經刊發咨詢文件,就建議在香港推行SPAC上市機制征詢市場意見。
而在9月早些時候,新加坡交易所則正式發布了SPAC的主板上市規則,2021年9月3日正式生效,新加坡也由此成爲亞洲第一個允許空白支票公司上市的重要金融中心。
新交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謝采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美國市場更加注重歐美的一些資産,亞洲的資産還是沒有很廣泛地被服務到。而在這個時候,新交所推出SPAC對企業來講是比較好的出路和值得關注的渠道,能更好服務到東南亞和中國市場中正在崛起的創新型企業。
美國SPAC熱潮降溫
在天量流動性的助推下,今年上半年美國SPAC市場一度出現前所未有的狂熱。2021年上半年,美國上市SPAC新股共358只,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達1110億美元,輕松超過2020年全年數字。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國監管重拳的壓力下,今年二季度開始美國SPAC熱潮便極速降溫。
謝采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果我們現在看美國的話,它的SPAC發行量從峰值已經下跌了不少,但與此相伴而生的是,現在美國通過SPAC進入到市場的資産的質量也相對越來越優質。”
然而,盡管美國投資者借SPAC大賺一筆的機會已經越來越渺茫,但仍可以把這類股票看作一種保守型投資。由于SPAC發起人需在規定期限(通常是兩年)內找到收購目標,否則就必須將資金返還投資者。在此期限內,這些資金存放在信托賬戶中,從安全性很高的證券中賺取利息。
SPACInsider的數據顯示,假設沒有收購目標的SPAC到期時被解散,它們的收益率中位數爲2.4%,而2年期美國國債收益率僅爲0.3%。而且如果SPAC的發起人宣布一項頗具人氣的交易,投資者還是有賺大錢的一線希望。
在美國競爭加劇之際,SPAC也紛紛瞄向新興市場。大多數專注于新興市場的SPAC正瞄准亞洲,例如,東南亞初創公司Grab Holdings在4月份表示,將通過與SPAC合並實現上市,該交易對Grab的估值達400億美元。同時巴西、以色列等其他地區的科技中心也在吸引SPAC的興趣。
對此,Valor Capital Group合夥人Mario Mello表示,對于發展中國家的公司來說,SPAC提供了一個進入美國股市的機會,這個股市資金更加充裕,對公司的估值可能也更高。
亞洲SPAC開始興起
在美國監管機構對SPAC的態度趨于強硬之際,新加坡和中國香港這兩個亞洲金融中心正在采取行動。
9月2日,新交所正式發布了SPAC主板上市規則。在考慮了投資公司、銀行、律師和其他方面的反饋意見後,最明顯的一處修改就是把SPAC上市時的最低市值要求減半至1.5億新加坡元,約合1.116億美元。
謝采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征求意見稿的時候,我們當時要求的是最低3億新幣的市值,最終規則出來的時候,我們把這要求減一半,主要也是聽取了市場的意見,使SPAC能更便于融到足夠的資金上市,也讓後續的並購標的選擇更爲廣泛。”
對比來看,根據香港交易所9月17日發布的咨詢文件,SPAC IPO的最低集資門檻將爲10億港元,相當于1.285億美元。SPAC將有兩年時間來物色合並目標,並需要在三年內完成合並交易。
咨詢文件顯示,截至7月中,有25家總部位于大中華區的SPAC在美國上市,IPO所得款項共約42億美元。“以物色大中華目標爲重心的SPAC若能來港上市,可能有助確保這些目標公司選擇在香港而非美國上市。”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香港交易所作爲亞洲領先的全球新股市場,一直致力提升上市機制,力求在適當的投資者保障、市場素質與市場吸引力之間取得良好的平衡。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可爲市場提供傳統首次公開招股以外的另一渠道,吸引更多來自大中華區、東南亞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來港上市”。
“SPAC可以使新興行業中的公司和盈利之路漫長的公司受益,特別是在估值難以衡量的情況下。”陳翊庭強調。
需要注意的是,在亞洲市場紛紛爭搶SPAC項目的背景下,有關A股市場是否適合引入SPAC機制的討論也開始出現。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本月初的“在第60屆WFE年會”上致辭時表示,近兩年,部分境外市場通過SPAC模式的上市融資活動大幅增加,還出現了直接上市等新型上市方式,這對傳統的IPO模式形成了顛覆性挑戰,他表示,“需要我們進一步跟蹤和研究”。
亞洲SPAC更接近傳統IPO
SPAC是通過募集資金組建而成的上市空殼公司,也被稱爲“空白支票公司”,唯一目的是與一家未上市公司合並,從而讓後者成功上市。與SPAC合並已成爲傳統IPO的一個替代選項,由于這種方式通常耗時更短,還可以讓即將上市的企業繞過傳統IPO的限制而發布商業預期,因此頗受一些企業歡迎。
與美國市場相比,亞洲市場推出的SPAC門檻更高、條件更苛刻,更趨向于傳統IPO,對于投資者的保護作用也更強。
謝采含向記者解釋,作爲一個比較新興的融資工具,SPAC和很多市場上現有的投資工具有顛覆性的一些差異,但也正因爲如此,我們對于和投資者的溝通和保護都做了更多的安排。
“新交所一直強調的是投資者保護,要讓公衆、讓市場真正了解整個框架如何有效地平衡投資産品的創新和投資者的保護。我們會和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合作,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的成熟度,讓他們理解SPAC的潛在投資風險。”謝采含向記者表示。
從另一個角度看,SPAC是傳統IPO的一種補充。謝采含表示,“不同的融資企業以不同的方式來到新加坡市場,SPAC是作爲衆多上市融資途徑中的一個,在新加坡,我們一直都比較支持企業通過不同的方式,包括第一上市、第二上市、借殼上市等各種方式。”
此外,香港的SPAC上市制度也比美國更嚴格,SPAC證券將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散戶投資者將被允許在合並發生後買入股票。港交所文件顯示,通過SPAC合並成立的公司將需要遵守香港對新上市的所有要求,而且在這種合並之前作出的預測將與IPO遵循相同的標准。香港交易所多年來一直在清除那些交易量低的殼公司,或者一些讓存在問題的公司得以上市的殼公司。
展望未來,SPAC或許不會成爲主流。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坦言,港股IPO市場成熟,SPAC僅是提供符合上市資格的公司另一上市渠道,不會取代傳統新股發行,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助長“殼交易”,預計SPAC不會成爲主流,而是作爲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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