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一些國家比如中國對區塊鏈(包括STO)領域監管嚴格,但是新加坡、香港等金融行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對區塊鏈領域政策較爲寬松,因此有大量的STO交易往來。此處我們來了解一下新加坡對STO發展的政策。
STO全稱是“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型代幣發行)”,它是首次代幣發行(ICO)的一種全新的,更監管友好的替代方案,使企業能夠以代幣化資産的形式出售其公司的股份。在STO中,投資者可以購買代表公司所有權股份的證券型代幣,如傳統股票。
STO能解決什麽問題?
在監管的互動層面更進一步。通過爲通證增加一些額外的代碼,來滿足監管層的要求,比如禁止超大額和超小額交易,交易黑名單功能等。這無疑更爲切合監管層的需求,實名認證(KYC)和反洗錢(AML)的合規確保了公司和投資者的參與透明度,這無疑對市場是有利的。
行業欺詐問題能夠得到有效改善。雖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准入的門檻,但身處行業中的各位不難看出,行業裏的大部分投資者都是不合格的投資人,他們缺乏知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只看中市場的賺錢效應進入其中,因此在重大風險面前不具備絲毫識別能力。有這個第三方機構站在中間,接受監管的同時,也對通證的發行主體進行監管,這將大幅度降低投資暴雷,團隊跑路的風險。
同時,通證的優勢將會顯現出來,資産的流動性將在中小範圍內大幅提升,至少在監管區域內是如此,人們可以更自由的交換,轉移和變現自己的財産和權益,更輕易的證明資産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催生出某些新的商業模式。
2016年,爲了促進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新加坡出台了沙盒監管政策——”Sandbox監管機制”。
此沙盒政策意味著,只要在沙箱中注冊的任何金融技術公司被允許從事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業務,就必須事先備案。即使以後正式終止相關業務,也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沙盒”政策不是專門針對區塊鏈的,而是針對所有金融科技企業的,區塊鏈就是其中之一。
新加坡方面對證券發行有著與美國一樣嚴格的定義和制度規範;但同時在新加坡又有大量的金融機構,爲客戶提供符合標准的融資、資産管理服務,以及專業機構的存在確保了法律體系的實施和實施。根據新加坡或香港的證券法規,如果公司發行證券進行融資,在某些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如僅針對投資機構或合格投資者,則可直接進行,沒有任何審批或監管程序。
新加坡有數百家持有RFMC牌照的機構,可以幫助合格的投資者投資,是STO的潛在投資者。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認爲STO和整個私募市場都很活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證券交易服務的許可。曆史上,除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外,沒有其他交易所獲得金融管理局頒發的證券交易許可證。近期新加坡的一家證券交易服務公司CapBridge獲得了金融管理局的許可,可以進行私募股權交易。在新加坡,這種許可證被稱爲認可市場運營商(RMO),它允許公司提供不對公衆開放的私募股權交易服務,如報價、清算和交付。
綜上來看,新加坡對金融包括區塊鏈領域監管較爲寬松,公司只需2-3個月就能進入沙盒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