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産無處可藏。(視覺中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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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S將逐步帶來中國富裕階層的全部資産透明化,“就像是把裝滿黃金和珠寶的箱子從地下室請到地上來了”。
- 過去,可以利用國家間的信息不對稱到處藏錢,但CRS實行兩到三年後,這樣的時代將被終結。
本文首發于南方周末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團隊負責人王芳,最近經常遇到焦慮甚至恐慌的客戶。
2017年7月的一次演講後,一位五十多歲的女士到後台問她:“我在香港配置了1.5億金融資産,我該怎麽辦?”她的錢都是從地下錢莊出去的,王芳的演講聽得她心驚肉跳,直冒冷汗,“恨不得立即飛到香港去處置資産”。
這位女士的恐慌,來自中國版“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標准)的出台。目前全球已有100個國家實施CRS,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産無處可藏。
在國內,首先被調查的是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高淨值客戶。對于這些富豪來說,納稅倒在其次,他們最擔心的是其海外財富的公開,以及可能隨之而來的對資金違規出海的清算。
這批海外資産有多少?“這是一個大到你無法想象的體量,而CRS就像是把裝滿黃金和珠寶的箱子從地下室請到地上來了。”王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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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來了
簡單來說,就是先撈“大魚”,一年以後再撈“小魚”。
2017年5月23日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和“一行三會”六部委共同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國內地從7月1日開始實施,被稱爲中國版“CRS”的立法。
該《辦法》規定,銀行、證券、信托、期貨、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開展對非居民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非居民”概念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
認定是否稅收居民的標准不僅是境外身份證明,還包括境外居住地址、電話號碼、賬戶等。也就是說,“稅收居民”的概念比身份證明更爲嚴謹,還包括個人居住痕迹。
對于新開的賬戶,上述金融機構在注冊時就要區分是否非居民;對于既有賬戶,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淨值客戶(6月30日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調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低淨值客戶的調查。簡單來說,就是先撈“大魚”,一年以後再撈“小魚”。
對于存量的非居民機構賬戶來說,則要完成6月30日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25萬美元賬戶的盡職調查,低于這個金額的無需調查。
需要彙總的信息包括非居民賬戶的持有人姓名、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賬號、單個金融賬戶余額、利息、股息等。
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需要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注冊登記,並且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報送上述盡職調查信息。國家稅務總局獲得這些信息後,將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爲2018年9月。
舉例來說,比如有個人早年在香港一家銀行存了一千萬美金。此前這筆錢內地是不知道的,但CRS實施之後,因爲他是內地人、在內地居住,屬于內地稅收居民,涉稅信息須傳回內地。
這家銀行通過計算機篩查,會發現他是用港澳通行證開戶的,會給其賬戶打上海外稅務居民識別標記,把賬戶信息與其他非居民的賬戶信息彙總後交給香港稅務局。明年9月,香港稅務局會把它傳給內地稅務機關,以跟內地互換香港客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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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際接軌
外國人在海外藏資産是爲了避開高達40%的遺産稅;中國人則更多是爲了資産保值、子女留學,或隱藏來曆不明的財産。
作爲國際稅務從業人員,科林曾分別在瑞士、避稅島以及倫敦工作,多年來專職研究CRS。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剛剛在國內引起關注的CRS在英國等地從2014年就開始了。
國際上最早做這件事的是美國。2010年,美國頒布《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內收入局報告美國稅收居民(包括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賬戶的信息,否則外國金融機構在接收來源于美國的特定收入時將被扣繳30%的懲罰性預提所得稅。
據科林解釋,西班牙、法國、意大利、德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家與美國簽訂這個協議之後,覺得這個制度好,希望也可以搞一個類似的多邊模式,“歐盟國家都贊成這麽幹,所以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搞了個全球版的統一報告准則,就是CRS,比FATCA簡化”。
2014年7月,OECD版CRS發布。後來,G20峰會希望將其推向全球,共100個國家分兩批加入。作爲G20的成員國之一,中國是第二批加入CRS的國家。
據科林觀察,同樣是在海外藏資産,國外和國內富人的動機往往不同,外國人是爲了避開高達40%的遺産稅;中國人則更多是爲了資産保值、子女留學,或隱藏來曆不明的財産。
CRS在國內落地的難度要大于國外,因爲國外金融機構和稅務部門之間可以數據共享,而國內稅務機關要獲取資産信息,須滿足一系列條件和經過嚴格的程序,才可以去查銀行存款賬戶。
“CRS以後,這些金融信息稅務部門全都掌握了,但搞笑的是,只傳非稅收居民、不傳稅收居民的。意思是,我的錢在國外會被稅務部門知道,在國內反而不會被知道。”科林說。
另一個困難在于,中國金融機構對客戶資料的保存非常簡單。比如申報CRS時,電腦系統裏看不到客戶的海外識別標記,不知道這個人是境外身份。上述《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要開展電子記錄和紙質記錄的檢索,包括過去5年中獲取的和賬戶有關的全部紙質資料,可以想見這是多大的工作量。但是在國外,個人在金融機構開戶時就會填寫十分詳盡的調查問卷,所以曆史資料在電子系統裏很完整。
在國外,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還會借助專業的外包團隊。王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英國,各大銀行要聘請兩個外包商,一個是印度的IT團隊,一個是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比如一家銀行有20萬客戶,它會把所有的客戶數據傳給IT公司,後者用電子檢索的方法,把有海外識別標記的客戶篩選出來。然後把這些人的信息交給會計師事務所,再人工審核是否合規。最終會計師事務所將報告交給銀行並上報英國稅務局。
“CRS是個新東西,總行知道的人都寥寥無幾,何況需要彙總信息的各地支行網點。”對CRS頗有研究的私人銀行家古致平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現在國內金融機構完全不知道該怎麽做CRS,“必須在明年5月31日前報出去,怎麽報啊?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渣打銀行(中國)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該行已專門成立了特別工作組,通過系統升級、開戶流程梳理、組織內部培訓及積極與相關客戶溝通,于7月1日開始實施CRS對客戶的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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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惶恐不安的人群
最爲驚慌的是兩類人,一是依托避稅天堂做生意的國際貿易商;二是借由地下錢莊等違規方式資金出海的富人們。
“驚慌”,幾乎是所有采訪對象觀察到的國內富人們的共同反應——驚慌來自財産披露的不安全感、可能新增的納稅負擔以及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産可能面臨的“秋後算賬”。
在CRS的國家(地區)名單中,包括中國香港、瑞士、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等幾乎所有中國人喜歡配置資産的地方,也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
面對CRS最爲驚慌的是兩類人,一類是依托避稅天堂做生意的國際貿易商,另一類是借由地下錢莊等違規方式資金出海的富人們。
王芳記得,有一次講課之後,一位聽衆非常著急地找到她,要送她去機場。原來這位先生從事國際貿易行業,在國內生産汽車儀表盤,在開曼等海外避稅地成立多個殼公司,他把貨賣給這些公司,殼公司再與國外的買方簽合同,以此方式得以避稅。
根據CRS規定,這類殼公司屬于“消極非金融機構”,包括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如果其控制人是非居民,這些機構和控制人的賬戶信息也要報送回國。
這些殼公司的賬戶往往開在香港,因爲實際控制人是內地稅收居民,所以CRS下這些公司的賬戶信息會被香港金融機構搜集、上報,交換回內地。不僅無法再避稅,之前的欠稅也可能會被追繳。
除了國際貿易商,最恐慌的還有資金繞過外彙管制出境的人。
如果錢從非正規渠道流出,在CRS實施後,産生的第一個問題不是稅收,而是追究錢是怎麽出去的,“如果走地下錢莊,可能是要被判刑的。”王芳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彙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違規將外彙轉入境外的,責令調回,並處逃彙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彙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資金通過地下錢莊出海的方式是“對敲”。地下錢莊在境內和境外分別設有公司,若需要人民幣換美元,它會讓客戶把錢打到境內公司的賬戶上,它的境外公司再把美元打入客戶的境外賬戶中。
古致平說,超過5萬美元出境就是違反國家外彙管理條例的,但是地下錢莊在這些年裏一直悄悄發展,“體量很大,尤其是去年,爲了抵抗人民幣貶值,大批富人配置海外資産”。
此前,內地人赴香港買保險可以刷銀聯卡,這成爲了很多人資金出海的通道。CRS之下,這些保單賬戶信息也都會被送回內地。
一位香港保險公司的從業人員對南方周末記者說,CRS之下內地富商們很焦慮,他們一向低調謹慎,很多富商極力避免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富豪榜單上,這下他們全球的資産都將被看透,“他們非常沒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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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催生的生意
如何規避CRS,俨然已變成了一門生意。
打開百度搜索“CRS”,排在前面的搜索結果,都是各類資産公司兜售“如何規避CRS”的推廣鏈接。怎樣躲開CRS,俨然已變成了一門生意。
市面上,主要的“解決方案”是兩種:買護照或者買保險。
買護照,是指持有100個CRS國家以外的他國護照。但根據“稅收居民”的標准,換了國籍還不夠,還需要印證居住信息。換句話說,如果你買了多米尼克、安提瓜這類偏僻小島的護照,還要舉家住過去。
古致平介紹說,最近國家出了新規定,若發現雙重國籍的中國居民,將直接注銷其中國身份證,“這下可麻煩了,你變成了三五萬人口的小國國民,以後進中國都要辦簽證的”。
第二個辦法是買保險,比如中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目前不在CRS範圍內,于是這兩個地區的保險産品火了起來。
但是,中國沒有和美國簽訂協議是因爲FACTA比CRS複雜得多,目前國內的水平配合不了。若是經過幾年CRS的磨合,中國去簽FACTA是可期的。
中國台灣及其他地區也是如此。“台灣今年不是CRS地區,也許明年就是了。而保險産品不是買一年就能撤的,退保退回來的錢可能很少。”古致平說。
規避CRS的第三種辦法,是持有非金融資産,比如房子、珠寶、藝術品,這些資産暫時不在CRS盡職調查的範圍內。
王芳觀察到,2016年以來內地客在香港買房子的熱情又高漲起來了,她認爲這與CRS有關。香港特區政府差饷物業估價署數據顯示,香港房價已連續8個月創新高,過去15個月累計上漲近24%。
“內地富商在港持有金融資産的體量過于龐大,推高了整個香港房地産的價格。即便有高達30%的印花稅,也沒能擋住買房人的熱情。”王芳說。
“不做困獸之鬥”,采訪中南方周末記者經常聽到業內人士說,CRS將逐步帶來中國富裕階層的全部資産透明化。過去,可以利用國家間的信息不對稱到處藏錢,但CRS實行兩到三年後,這樣的時代將被終結。
“CRS將爲國內整個社會的稅收稽查,以及遺産稅、贈予稅等個稅的開征打下堅實的基礎。”王芳說。
另外,個人境外房産信息的跨國披露已經在歐洲悄然進行。科林說,2015年起,歐盟國家要進行跨國五大非金融類收入和資本的信息自動交換,包括受雇所得、董事費、壽險産品、養老金和不動産所有權及來源于不動産的收入。
這意味著,繼金融賬戶透明化之後,全球也即將迎來不動産信息透明化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