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出境遊越來越熱,辦理成爲熱議的話題。
手把手教大家怎樣自助辦理護照。
公安部發布公告,公布了申請辦理出入境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其中規定,今後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有關信息由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此次公告內容中,對實行按需申領地區的居民在戶籍地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其簽注所需提交的手續進行了簡化:申辦出入境證件不再要求提交戶口簿;不再要求提交部分申請材料複印件,改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過複印或者掃描方式采集;簡化了赴台出入境證件的申請材料,申請團隊旅遊簽注不再需要提交組團社發票,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簽注,僅需提交台辦出具的批准函件。
公安部還一並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個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服務監督電話,廣大群衆在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時,如發現與公告事項不一致等,可隨時撥打電話進行投訴反映,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將處理情況反饋給投訴人。
護照是公民在國際間通行所使用的和國籍證明,也是一國政府爲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爲此,居民出國旅遊,需要申請辦理護照。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于中國公民申請普通護照。
二、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三、受理機構
國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四、申請條件
(一)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後方可提出申請。
(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後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
(四)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准漢語拼音姓名的。
五、禁止性要求
申請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簽發普通護照。
六、申請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准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複印件,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八)換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及複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九)補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需提交損毀的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十)申請普通護照加注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七、辦理方式
由申請人本人(未滿十六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
八、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範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批准的,簽發證件;不予批准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准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九、辦結時限
居民在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並制作普通護照。跨省異地申請普通護照的簽發時限爲20日。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能在上述時限內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普通護照的簽發時限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加急辦理普通護照:因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緊急出國出境參加會議談判、簽訂合同;出國留學報到時間臨近、行前證件遺失損毀;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國出境的。對具備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相應材料,對批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並制作普通護照。
十、收費依據及標准
(一)收費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調整出入境證件收費標准的通知》(〔1993〕價費字164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二)收費標准
1、護照120元/本。
2、護照貼紙加注20元/枚。
十一、結果送達
批准簽發的普通護照,根據本人意願由申請人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現場領取,或者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
十二、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人享有以下權利:
1、符合法定條件、標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
2、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申辯權;
3、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1、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配合行政機關面談、電話詢問、實地調查等,以核實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附錄:1、普通護照簽發流程圖
2、申請材料示範文本
3、常見錯誤示例
4、常見問題解答
附錄1
附錄2
附錄3
附錄4
常見問題解答
一、我想申請電子普通護照,如何申請?
在國內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的詢問。申請人在辦理電子普通護照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現場采集指紋及簽名信息。
二、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哪些具體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三、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與以往有何不同?
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的條件、時限均與以往相同,只是在辦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請人指紋及簽名信息的內容。
四、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必須要采集指紋嗎?
十六周歲以上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均應當現場采集申請人的指紋信息。不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監護人同意提供申請人指紋信息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以現場采集。
申請人因指紋缺失、損壞無法按捺指紋的,可以不采集指紋信息。其中,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關無法判斷的,需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並在手指傷病痊愈後到受理機構換發護照、補采指紋。
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如何采集申請人指紋?
采集指紋按照先右手、後左手的順序輪流進行,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紋。手指優先順序爲:拇指、食指、中指、環指和小指。如無特殊情況,應當采集申請人雙手拇指指紋。拇指無法采集到有效指紋信息時,則按指位順序依次采集該手的其他手指,直至采集到有效的指紋信息。當一只手無法采集到有效的指紋信息時,可采集留存另一只手有效的2枚指紋信息。當有效的指紋信息不足2枚時,應當按指位優先高低提取不足數量的指紋圖像。
六、申請人因手指條件問題確實無法采集指紋信息的,可否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會不會影響正常的出入境?
申請人因手指條件等原因無法采集指紋信息的,不影響電子普通護照的申辦和出入境邊防檢查。
七、存儲在電子普通護照的指紋信息是否安全?會不會被泄露?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簽發電子普通護照的過程中采取了加密等保護措施,確保電子芯片存儲的指紋信息僅限于電子普通護照簽發機關和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在出入境管理時讀取、核驗和使用。電子普通護照簽發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八、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必須要采集簽名嗎?
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應當當場在《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上簽名,以便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申請人簽名信息掃描至電子普通護照資料頁。
學齡前兒童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以不簽名。
九、申請人在辦理電子普通護照時,如何提交本人簽名信息?
申請人應當在民警受理電子護照申請時當面簽署本人姓名,原則上以規範漢字填寫。少數民族可以使用本民族文字填寫,但應當與其居民身份證上的民族文字姓名一致。
簽名應當橫向書寫,且須在《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指定的矩形框內,不得壓線或傾斜,各字之間距離不超過半個字。
十、哪些人員不予簽發電子普通護照?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爲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8、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簽發的其他情形。
十一、電子普通護照有效期多長?
電子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爲:護照持有人未滿16周歲的5年,16周歲以上的10年。
十二、辦理電子普通護照的費用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規定,首次辦理電子普通護照費用爲160元/本;換發普通護照費用爲180元/本(含換發加注費);原普通護照失效需重新申請的費用爲18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費);因原普通護照被盜、損毀需補發的費用爲18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因原普通護照丟失補發的費用爲18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加注的費用爲20元/本。
十三、電子普通護照應當如何保管?
電子普通護照中內置敏感的電子元器件。爲保持其最佳性能,請不要將電子普通護照彎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極端溫度、濕度環境中。
十四、如果我的電子普通護照壞(丟)了,應當如何處理?
電子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在國內,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護照;在國外,可以向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
十五、電子普通護照啓用後,原來持有的非電子普通護照還能否繼續使用?什麽情況下可以換發成電子普通護照?
電子普通護照啓用後,原有的有效普通護照應當繼續使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電子普通護照:
1、普通護照的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普通護照的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國家移民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