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區陪審員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香港律師作爲法律專家在線出庭提供香港法律查明協助。 受訪者供圖
2021年9月6日,《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方案》(下簡稱《前海方案》)正式發布,深港合作“頂流”平台迎來空間與産業擴展的疊加機遇,深港攜手合作發展進入新階段。
承載著“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任務和使命,前海如何做好兩地標准規則的銜接暢通,既是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要素之一,也是更好推進深港合作發展的必要條件。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前海意見》),其中9次提到前海法院,並明確提出支持前海法院依法有序擴大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範圍、健全與港澳調解機構訴調對接機制等,更好地以優質司法服務保障助力前海改革發展。
值《前海方案》發布一周年之際,作爲集中管轄深圳市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前海法院,受理案件數量趨勢反映出前海有哪些變化趨勢?越來越多的港澳企業在前海落地,法院如何做好法律規則銜接對接?越來越多的港澳人士走進前海,或參與到法院的司法活動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和效果?就前海法治環境建設和法律事務對外開放等,南都專訪了前海法院院長卞飛。
受理案件數量逐漸上升
南都:前海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後,案件受理數量情況如何?從司法角度看,案件數量的變化反映了前海近年來哪些變化?
卞飛:2015年1月至今年7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案件84912件,2021年全年受理案件數已達2015年的15.7倍。目前,前海法院已集中管轄深圳全市應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5372件,共涉及128個國家和地區(含港澳台地區)、210個案由,以國際商事交易引發的糾紛爲主。
前海法院近年來案件受理數量逐年上升,且增幅較大,反映出深圳在活躍對外經貿活動、持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型經濟體系等方面取得較大成效。其中,前海法院受理涉港商事案件10074件,數量爲全國第一,占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65.53%。
南都:《前海方案》明確建設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前海意見》中也有相關措施,在商事爭議解決方面,一年來前海法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卞飛:前海法院設立了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以下簡稱“ADR中心”),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前海模式”。ADR中心設立後,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調解中心等知名國際商事仲裁、調解組織建立對接機制,更多的港澳調解機構參與到國際商事糾紛調解中。
ADR中心積極構建高層次多梯隊的國際化商事爭議解決隊伍,目前ADR中心已聘任20余名多法系執業資格與多語種能力律師擔任特邀調解員,具有域外律師資格的特邀調解員涵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10多個國家或地區,能夠爲當事人提供法、德、韓、日等8種外語調解服務。
實現訴訟全流程“在線”辦
南都:前海要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其中法治化營商環境至關重要,在法院訴訟服務方面,前海法院是如何不斷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的?
卞飛:前海法院在提升案件審理質效上,不斷強化“智慧法院”建設,構建全流程在線訴訟新模式,爲境內外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服務。僅今年1月至7月,前海法院就全流程網絡辦理案件11329件;網上立案11472件,占全部立案總數的91.7%;電子送達6284件25136次,在線庭審2940件。
在訴訟流程上,前海法院利用“深圳移動微法院”等系統,已全面實現網上立案、電子送達、遠程視頻委托見證、遠程調解、網上庭審和網上執行,實現訴訟事項全流程“e審判”,港澳地區和外國當事人可以線上辦理全部訴訟事項。
今年6月,前海法院率先推行港澳公司當事人的主體資格“e確認”,以當事人在香港、澳門官方登記平台查詢港澳法人信息替代公證轉遞程序,目前,前海法院已在14宗案件中適用該機制。另外,前海法院還優化了“e見證”模式,規範域外訴訟主體在線視頻見證,截至2022年7月,通過在線視頻連線的方式,遠程完成了對609人次域外當事人及其律師的委托等手續,都爲當事人有效節約了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
此外,前海法院開發上線了“知産雲審系統”和“金融雲審系統”,運用“區塊鏈+人工智能+雲計算”技術,將知産和金融類案件導入“雲審”平台,線上立案、電子存證、區塊鏈校驗、線上開庭並一鍵生成裁判文書,實現知識産權案件、金融案件的全流程線上“快立、快審、快結”。截至今年7月,前海法院已“雲審”這兩類案件1143件。
先後選任了兩批32名香港地區陪審員
南都:《前海方案》中明確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要不斷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圍繞推進內地與港澳法律規則銜接,前海法院有哪些舉措?
卞飛:前海法院一方面成立了“粵港澳商事法律規則銜接研究中心”,對內地和香港地區的送達、答辯、證人出庭等制度進行比較分析,並選取涉港案件中典型糾紛類型,從成文法到司法裁判開展系統性比較研究,在法律框架內探索內地與港澳商事訴訟規則銜接;另一方面,擬聘請港澳法律專家、專業法律人士等擔任港澳專家研究員,建立司法研修生制度,在“一國兩制三法域”框架下探索內地與港澳法律制度銜接。
另外,充分發揮好香港地區陪審員、港澳地區調解員在促進與港澳的法律規則銜接中的作用。前海法院先後選任了兩批32名香港地區陪審員,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在案件審理中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力,履行同等職責。截至2022年7月,香港地區陪審員共參審案件773件。其中,在深圳從事貿易工作的香港地區陪審員黃耀武,2018年擔任陪審員以來,已參與審理案件近百件。
同時,前海法院還聘任16名外籍和港澳台地區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其中香港地區調解員9名、澳門地區調解員3名,香港地區調解員已調解案件超過2000件。其中,香港地區特邀調解員徐晶,新冠疫情以來一直在香港堅持在線調解,2020年以來,已成功調解案件164件,涉及案件標的額9000余萬元。
南都:在域外法適用與查明上,前海法院如何不斷深化拓展?
卞飛:前海法院率先建立起了系統完備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體系,截至2022年7月,已適用域外法審理案件138件,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103件,是全國適用香港法裁判案件數量最多的法院。
在健全域外法查明與適用機制上,前海法院制定了《域外法查明辦法》,明確規範查明的內容、主體、途徑、程序。同時,支持域外法律專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協助,實現域外法律專家出庭協助查明域外法常態化、規範化,確保域外法律“認得全”“查得明”“用得准”。另外,建立前海法院域外法適用案例庫,收集前海法院自成立以來適用域外法裁判的全部案例,實現法律查明資源共享,避免二次查明、多次查明,降低訴訟成本。
加強合作區內法院合作交流
南都:8月17日,前海法院與寶安法院簽署備忘錄,作爲同在前海合作區發展空間的基層法院,簽署備忘錄包括哪些合作交流方向?如何協同助力前海法治發展?
卞飛:前海法院與寶安法院在《友好交流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約定,兩家法院將在黨建共建、調解資源共享、業務交流、人才培養等工作上加強合作,促進雙方共同發展。《備忘錄》的簽署是兩家法院主動應對前海擴區後司法資源配置、隊伍建設等方面的變化,積極回應改革過程中司法新需求的重要舉措,將爲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四力”卓著先行示範法院建設提供強大助力。
下一步,前海法院將持續助力前海高標准建設深港國際法務區,圍繞《前海方案》《前海意見》要求,繼續率先試點、打造創新樣本,增強審判工作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法治示範功能,助力前海成爲具有高度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新樣本。
統籌:南都記者 吳靈珊
采寫:南都記者 覃仕林 吳靈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