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2015年7月新加坡會計與管理局(ACRA)推出了一項新的公司類型概念——新加坡小公司,符合小公司概念的公司可以豁免部分審計工作,也就意味著減少了監管成本。得以免除的審計工作包括:
- 損益賬戶、聯合賬戶以及資産負債表無需經受認可審計師審計(受認可審計師指那些獲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ISCA)認證的會計師);
- 無需再提供公司會員審計報告副本;
- 無需再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提供審計報告副本。
雖然小公司可以豁免審計,但是爲保持公司的合規性,公司仍然需要遵守完成一些事項,包括呈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維持正常交易記錄、擁有至少5%股票權的股東必須開設審計賬戶。免除審計表示會計與管理局已不再定期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檢查。公司應自發維持正常和最新的交易記錄,因倘若不幸卷入官非,遭當局調查時,正常的會計記錄將有助于分辨清白。
成爲新加坡小公司的條件
- 必須是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公司;
- 該公司在有關財政年度是一家私人公司;
- 在最近兩個連續財政年度中,至少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兩個:
- 公司的年總收入等于或小于1000萬新元;
- 公司總資産等于或小于1000萬美元;
- 公司員工人數等于或小于50人。
一家公司目前已符合小公司的資格,但在隨後的財政年度中公司如果沒有達到條件將被取消繼續成爲小公司的資格,例如在最近兩個連續財政年度中沒有滿足3個定量標准中的至少2個,或者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的任何時間不再是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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