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馬勇刑事裁定書,顯示曾任益陽市委書記、湖南省委副秘書長的馬勇,獲減刑5個月。
據刑事裁定書:經審理查明,罪犯馬勇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服法,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能服從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勞動崗位,努力完成勞動任務;財産刑已履行完畢。截止2018年12月表揚5次,並余541分。另查明,該犯2016年10月因收押期間表現優良獎150分,2017年被評爲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150分。
長沙市中院認爲,馬勇在服刑中,能認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完成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裁定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
2016年8月,馬勇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馬勇接受他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368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馬勇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規將人民幣578.85萬元的土地出讓金予以返還,致使國家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構成濫用職權罪。
一審判決馬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0萬元。
據公開簡曆,馬勇1957年1月出生,重慶市人,曾在湖南省統計局工作多年,2001年至2006年曾任湖南省統計局局長。2006年至2013年曾主政益陽,當了1年多市長,5年市委書記。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
法院查明,馬勇主政益陽近7年間,單獨或共同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91萬元、美元12.3萬元、港幣38萬元、歐元1萬元、4708.33克黃金、一塊伯爵牌白色女式手表、一對雷達牌白色情侶手表。
其中,馬勇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應浙江商人胡雙福的請求,向益陽市政法機關相關領導就胡雙福之子胡勳焘、胡勳恒一案“打招呼”。後馬勇在自己的辦公室收受胡雙福委托他人轉送的人民幣1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3.3萬元的100克“百福圖”金條一根。
上述爲胡雙福之子胡勳焘、胡勳恒一案“打招呼”的行爲,曾出現在中央政法委的通報中。
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通報7起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典型案件,其中的第一起就是“湖南省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等受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幹預司法活動案”。
據通報:2012年11月3日晚,犯罪嫌疑人胡氏兄弟2人因故與受害人袁某發生爭執,對袁某進行毆打,其中1人持水果刀將袁某捅死。案發後,益陽市赫山區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兩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于2013年1月23日將該案移送益陽市赫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13年8月1日,益陽市赫山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中央政法委稱:後經查明,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時任益陽市委書記馬勇收受被告人親屬賄賂,借口“保護外來投資者合法權益”,違法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益陽市多名政法幹警和案件辯護律師違法幫助被告人減輕罪責,導致該案重罪輕判。
馬勇案發後,胡氏兄弟故意傷害案進入再審糾錯程序,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後將此案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郴州市中院經審理後認爲,胡勳焘、胡勳恒的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查明,胡勳焘、胡勳恒均有自首情節、被害人在起因上有重大過錯、案發後兩被告人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等,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最終,判決胡勳焘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胡勳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馬勇幹預命案致重罪輕判的行爲,在當地引發了一場反腐風暴,益陽市赫山區法院、檢察院、資陽區公安分局、益陽市第一看守所等政法單位相關領導和辦案責任人員以及胡氏兄弟辯護律師,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幫助僞造證據罪,被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僅2016年7月一周間,就有9名政法幹部被押上審判席。
馬勇簡曆
馬勇,男,漢族,重慶市巴縣人,1957年1月出生,1975年5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研究生學曆,公共管理碩士。
1975年5月至1978年2月在隆回縣五裏公社園藝場、衡陽紡織機械廠工作;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湖南農學院農學系學習,獲農學學士學位;
1982年1月到湖南省統計局工作;
1988年1月任省統計局農業處副處長;
1988年10月至1990年11月任大庸地級市籌備組經濟綜合組組長、市計劃經濟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1990年12月至1992年1月任省統計局工交處副處長;
1992年1月後曆任省統計局工交處處長、綜合平衡處處長;
1996年1月任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0年9月任省統計局黨組副書記;
2001年6月任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3年1月至12月,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和美國哈佛大學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06年9月任益陽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7年1月任益陽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2008年3月任益陽市委書記;
2013年4月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
2015年5月被宣布調查。
新京報記者 王姝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