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息5%~12%放貸,對未歸還借款的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長時間跟隨滋擾、糾纏;開設賭場,組織參賭人員到境外賭博,並出借賭資;通過強迫手段成爲杭州某混凝土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當地混凝土供貨市場……2010年至2018年8月期間,以華永福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上述種種手段,放貸人民幣13.4億余元,收取高利息人民幣1.49億余元,獲取了巨額非法經濟利益。
10月17日,杭州臨安法院對上述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華永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251.8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余23名被告被判處1年3個月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高息放貸,軟暴力討債
華永福集團的違法犯罪活動始于2008年,2009年開始,該組織不斷壯大,逐步設立公司,開設賭場,加入蕭山混凝土協會……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高利放貸、開設賭場、高利轉貸、尋釁滋事、串通投標、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79起,從中獲取了巨額非法經濟利益。
據法院公布的案件審理情況,2008年起,被告人華永福糾集被告人戴小柱、張忠衛在杭州市蕭山地區組織他人進行聚衆賭博犯罪活動,並在2010年因犯賭博罪被判刑。2009年以來,華永福集團以杭州安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杭州冠亮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爲據點,並以月息5%~12%不等的高利息向他人放貸獲利。
2011年以來,被告人華永福在國(境)外與“太陽城賭廳”進行合作,先後開設賭博賬戶、入股港幣1000萬元,爲賭場招攬賭博人員賭博並“洗碼”,獲取“洗碼”分成和“股權”分成。2011年下半年至2017年12月,華永福集團組織境內參賭人員到中國澳門、越南、新加坡等地的“太陽城賭廳”進行“百家樂”賭博,按參賭人員經濟能力無息出借籌碼,根據“洗碼”數額獲取0.8%~1.2%的賭場返利和“股權”收益分潤,並在浙江省杭州市進行賭資結算。
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華永福等人以杭州冠亮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或個人名義向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等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獲得貸款後以高息轉借給他人,從中獲取高額利息差325萬余元。
對于未歸還借款人員,華永福集團往往采取“吃跟班”(被害人吃飯、住宿、工作、出差時均緊緊跟隨)等軟暴力或暴力的討債行爲。此外,通過要求借款人簽訂出借人、利息一欄均空白的借款協議,華永福在民事訴訟中規避、隱瞞收取高利息情況,對部分經催討無力還款的借款人提起訴訟。
2016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華永福又通過強迫手段成爲杭州堅塔銀元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加入蕭山混凝土協會,利用壟斷優勢控制混凝土價格及供貨市場,擾亂混凝土行業的市場秩序。
2015年3月至2016年上半年期間,爲入股杭州堅塔銀元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人華永福指使被告人勞漢紅多次到堅塔銀元公司門口,使用車輛堵門、堵路,阻撓該公司運輸車輛的進出。該行爲致該公司因混凝土無法外運,放棄供貨的利潤損失達370余萬元。後傅國興被迫同意轉讓51%股份給被告人華永福。
經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8年8月,以被告人華永福爲首的犯罪組織共計高利出借資金人民幣13.4億余元,收取高利息人民幣1.49億余元。2011年至2018年8月,該組織招攬賭客赴境外參賭,爲賭客預支、兌換賭博籌碼賭資累計人民幣2億余元,獲利折合人民幣至少320萬元。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華永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高利轉貸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串通投標罪,虛開發票罪,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251.8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余23名被告被判處1年3個月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杭州千余名黑惡分子遭判刑
據杭州中院刑二庭負責人朱敏明介紹,自去年上半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截至今年9月底,杭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審涉黑涉惡案件200余件1700余人,審結180余件1100余人;受理二審涉黑涉惡案件70余件600余人,審結60余件500余人。在一審判處的1100余名涉黑惡被告人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計370余人,重刑適用率達30%以上。其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七成以上均被判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臨安法院審結的案件來看,截至2019年10月17日,受理黑惡案件10件,5件爲“套路貸”案件。臨安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衛東指出,該院受理的涉黑涉惡案件呈現出幾大特點,包括被告人數多、觸及罪名多、犯罪事實多,作案手段隱蔽。“黑惡案件不再是以前的黑社會打打殺殺的方式,如‘套路貸’案件往往打著合法借貸的幌子,行詐騙或敲詐勒索之實;華永福犯罪集團在催討高利貸時,采用‘吃跟班’的軟暴力行爲,單起事實在報警後往往被認爲是討要欠款的行爲而難以追責。”
朱敏明表示,針對杭州地區“套路貸”犯罪高發的現狀及“年底前基本掃除‘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總體要求,杭州法院保持對“套路貸”違法犯罪打擊的高壓態勢。杭州中院出台了《關于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依法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的意見》,對全市法院“職業放貸人名錄”的建立、線索的排摸移送及部門協作均作了詳細規定。堅持懲治“套路貸”犯罪和打擊虛假訴訟相結合,把打“假”治“套”作爲掃黑除惡工作的重點。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