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炳世(譯音,48歲)承認破門行竊及挪用財物的罪名後被判坐一年半及兩周。
調查發現,被告在同一天內不止“撿到”了小包包,他當天淩晨在榜鵝水濱坊的腳車停泊處還偷走了一個男子的錢包。
鑰匙扣上寫著地址
被告撿到包包後,發現鑰匙扣上寫有地址,因此決定拿著鑰匙到失主的住家偷竊。
根據案情,30歲受害女子和丈夫住在榜鵝一帶的組屋。她今年5月6日早上出門後,在榜鵝某處不小心掉了一個小包包,裏頭裝著她家的鑰匙。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1月23日的《新明日報》。
到了受害者組屋單位時,被告見到門上裝有閉路電視,因此將閉路電視拆下,然後用鑰匙開門進屋,再花了17分鍾將屋裏一共價值9796元的財物洗劫一空。
少婦鑰匙扣上寫地址,結果包包掉了,鑰匙成犯罪工具,住家門前電眼被拆,屋裏近萬元財物遭洗劫一空。
這些財物包括26件金飾、平板電腦、現金,以及那架他在門口拆下來的閉路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