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法援資助可持續是財政部關切的課題之一,政府須在各類快速增長的需求中作出艱難取舍。一些司法管轄區推行政府全額資助的法援後,費用急劇飙漲,迫使政府驟然大幅裁減預算。
需要刑事法律援助的本地居民,可上網或到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緊急案件將由公設辯護人代表,其余案件則由公設辯護人辦公室與刑事法律援助計劃分擔。
附屬律政部的公設辯護人辦公室(Public Defender’s Office)星期四(12月1日)投入運作。
公設辯護人辦公室將由政府全額資助,運作上也會與附屬總檢察署的檢控方保持獨立。CLAS也會繼續獲政府資助部分經費。
有需要者可通過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網站,也可到麥士威路的律政部服務中心,或設于國家法院大廈的援助中心提出申請。還押或監禁中的申請者可直接通過新加坡監獄署這麽做。
政府全額資助將確保模式可持續
我國借鑒了其他地區的經驗後,有信心推動切實可行且可持續的架構。黃循財說:“我們現今的做法仍須政府撥出更多資金,但我很樂意提供額外資源,包括資金和人力,因爲我相信這些資金是用于一個重要、公平且公正的用途。”
辦公室會評估申請是否符合支付能力調查及案情審查標准,它也會負責緊急案件。例如,申請者最終刑期可能短于還押期,或涉及即將年滿21歲者的案子,都會交給辦公室處理,以確保被告盡早獲得辯護服務。其余大多數案件則由辦公室,與管理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的新加坡法律義務辦事處分擔。
延伸閱讀提高公衆對刑事法援認識與擴大規模 是公設辯護人辦公室首要任務
除了提供法律意見和辯護服務,公設辯護人辦公室也會從多方面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援助。例如,許多申請者有長期的財務和社會需求,辦公室會把他們轉介至社會服務中心等社區機構,這些夥伴也可把需要法援的個案轉給公設辯護人。
隨著辦公室的成立,更多低收入被告可獲得刑事法援。法援範圍擴大至所有非死刑控罪,但亂丟垃圾和違例停車等排除在外。援助對象的家庭收入頂限也從此前的最低25個百分位,上調至35個百分位。
CLAS由新加坡律師公會于1985年設立,數十年來主要靠律師撥出時間義務承接一些案件。政府目前資助CLAS約75%的經費,其余由私人捐款承擔。
爲新辦公室主持開幕式的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致辭時,向在場新晉公設辯護人及法律界人士憶述他當年考上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後來獲頒公共服務委員會獎學金到國外修讀經濟學,最終選擇出國深造,但在政府部門服務期間仍有許多機會接觸法律課題。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受訪時,談及他看待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成功標准。他指出,這個標准在于能夠幫助被告,爲他們提供坦誠的建議,若與控方意見相左則在法庭上提出質詢。“這會促成更好的司法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席公設辯護人由曾是總檢察署副檢察司的黃國榮出任,除了監管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運作,他也會指派代表被告上庭的公設辯護人。包括黃國榮在內,目前有11名公設辯護人,另有兩人會在近期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