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友願意以聯邦憲法跟任何人辯論。
(八打靈再也4日訊)人生病了,要找醫生,國家生病了,要找誰呢?答案是——聯邦憲法。
綠野集團創辦人丹斯里李金友接受《南洋商報》專訪時提出他的獨特見解,通過聯邦憲法來分解我國社會課題。
李金友表示,從第14屆大選中可看出,馬來西亞整個民主政治運作已生病,此病不但有瘤腫,還有傳染病,而我國唯一的出路,就是「馬來西亞聯邦憲法」。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和國家原則才是人民長期的明燈,長期的出路。」
他指出,聯邦憲法是我國最高的法律,但如今的政治氣息是維護各族群的利益。
他說,當黨的政要成為國會議員,他們要從原是維護黨的利益變成維護國家的利益。
「在他們眼中,應該是『色盲』了,不應該有馬來人、華人(種族之分)。」
然而,他表示,現有我國有許多政治人物都以維護族群的利益作為起點,而不是以國家利益為起點。
「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聯邦憲法就是大馬人民的御醫良藥,國家的原則就是人民的維他命。」
他解說,國家原則是5·13事件後,為維護各民族團結更「健康」的生活,為了「健康」生活,我們就要吃「維他命」。
貪污政客如腫瘤
李金友比喻「腫瘤」宛如貪污的政治人物,為私己而製造種族問題。
「貪污牽涉到破壞經濟,這些政治人物要抽身的話,就會放一把火燒你,變成種族問題,所以種族問題一爆發就好像癌症。」
因此,他表示,我們要教育大馬民眾任你再爭吵,我國種族和宗教課題不能被用來分化族群。
憲法可消除種族政治
提及種族言論,尤其在大選期間會被政治人物利用為宣傳工具,李金友說,在聯邦憲法和國家原則中可找到「解決之道」。
「從聯邦憲法第5條至13條都是各族人民的權益,我們可以用這些來反駁政治人物。」
他希望,大馬人民覺醒,莫讓大馬走向極端的種族主義路線,要消除極端醜陋的種族政治,唯有回到憲法。
他也提醒我國華裔,當論及宗教課題要非常小心。
「回教是全世界最好的宗教之一,我們根據憲法精神,其他宗教領袖必須及認同學習回教價值觀。所有宗教都有良好愛的教育及道德操守。」
他說,或許當初我國獨立時,很多人都不願看國家憲法這法律文件,我國先賢才推出國家原則來促進各民族團結。
源自憲法撰文批評納茲里 身為領袖須以身作則
李金友早前曾撰文批評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他接受專訪時強調,他此舉就是源自憲法和國家原則,因他認為,身為領袖,就必須以身作則。
至於要大馬首富郭鶴年交出公民權的課題,他指出,憲法的公民權篇章指明,要登記成為公民的其中一項條款就是要有良好品行。
他說,唯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培養出良好的公民、良好的國家。
「不管你要成為社會上哪一個階層的人士,企業家、教育家或科學家,尤其政治人物領袖,更應有良好品行。」
「從憲法而言,若沒良好品行,才是最該被褫奪公民權的人。」
深研憲法90天
自他寫了那篇文章開始,他在過去近90天以來,深研聯邦憲法,發現它十分有「哲學」,這不單單只是一個法律文件,也有很深的哲學思維。
他表示,很多人利用聯邦憲法是為了其個人利益而非國家利益,這也是他發起愛國運動的主因。
「憲法就是馬來西亞人民最好的御醫、良藥,國家原則就是大馬人民最好的維他命,把這兩樣結合國旗的力量,我們就能『揮掉』那些醜陋的政客、盜賊和貪污。」
整治貪污是重中之重
李金友認為,貪污是大馬目前衰敗的源頭,而且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整治貪污是重中之重。
他比喻貪污為很可怕的「傳染病」,譬如各個政黨找競選基金的金錢政治上,很容易陷入貪污金錢遊戲內。
他建議,選委會可為每個候選人設立一個競選基金的戶頭,來監督對方使用的資金。
1MDB是傳染病
李金友形容,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是傳染病,更堪稱是在2003年從東南亞肆虐至全球的非典型肺炎(SARS)病毒。
1MDB這傳染病蔓延至新加坡,導致該國關閉了一家銀行及處罰十多家銀行,若不如此,新國整個金融制度就會崩潰。
「新加坡此舉是不要讓貪污這傳染病在該國家傳染,如果傳染下去,新加坡也活不了。
「新加坡很無奈,她知道病源在哪裡,可是她處理不了,因為她覺得這是他國內政。」
他認為:「小貪如傷風、咳嗽可算是國家內政;但當(1MDB)一個這麼大的案子,影響到全世界如新加坡、印尼、瑞士及美國(等),大馬人民尤其是身在其中的政治人物必須明了,這是網絡、全球化的世界,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
他認為,紙包不住火,該案件往後肯定會延燒到整個東南亞,歷史的「判官」遲早會來,其他東協國家領袖要很勇敢站出來探討此事。
他說,當馬來西亞加入東協就不單單是大馬公民,而是東協公民,以後或會走如歐盟一樣的形式。
他也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也意識到該國貪污這傳染病的嚴重性,於是敢於整貪反腐,從2013年習近平上位迄今,改變了全世界對中國的信心和尊重,中國人的命運和尊嚴,這是值得我國學習的。
公眾須對選委會有信心
第14屆全國大選里,最重要的是大馬選舉委員會。
李金友指稱,在聯邦憲法114(2)條文指明,元首應確保所委任的選委會成員獲得公眾信任的重要性,這意味著公眾必須對選委會有信心。
同時,他指稱,在國家原則中所指的「忠於君國」,是效忠君主與國家,並非效忠君主與政府。
他認為,身為「第三權」媒體要做具有公信力的民調,讓國家元首知道究竟民眾對選委會有無信心,若有的話,這就表示該選委會具有公信力。
「每個人都有憲法責任,媒體一定要履行憲法責任。」
他指,憲法是為人人、馬來西亞每一個公民而寫,並非為單一族群而寫,所以每個人都一定要履行我們的憲法責任。
「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喚醒大馬媒體履行憲法責任。」
選委會須有公信力
李金友指出,本屆大選競選期間,有政黨在抽獎活動上派發高達2萬5000令吉的現金獎,更要現場獲獎者確保他們會投選該政黨的做法,實是賄選,選委會應採取行動對付相關者。
李金友也常被海外朋友詢問大馬國情,他認為,本屆大選拖太久了,過去歷屆大選很少有滿將近5年才選舉,其次就是選委會必須要有公信力。
根據1954年選舉犯罪法令19條文,國會議席的競選經費頂限為20萬令吉,州議席則是10萬令吉,意即全國222個國席及505個州席的競選經費,分別是4440萬令吉及5050萬令吉,總額為9490萬令吉。
不解常被指與馬哈迪掛鉤
對於坊間常將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與李金友掛鉤,身為當事人之一的李金友對此表示不解,還反問究竟他做了什麼,才讓人有此誤解?
「(在馬哈迪當任首相期間)我從沒拿政府工程,從沒拿過政府執照,我所賺的錢,都是靠我開闢礦湖而得。」
他指出,根據聯邦憲法,首相是憲法賦予的公職,他與馬來西亞歷任首相從第四任敦馬哈迪醫生、到第五任首相敦阿都拉至現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都有往來,而且都有底線。
「馬哈迪做這公職(首相)22年,我是有底線的,我從來沒有找他拿公私合作計劃的工程,因為我比較喜歡跟他談宗教、儒家思想。」
「馬哈迪已退位15年了,當他在位時,好朋友眾多,輪不到我李金友。」
他稱:「15年前他做的事情,我也不一定認同(當他是首相的時候)。」
退位後才要好
李金友宣稱,很多領袖都是退位後才跟他要好,他們包括前首相敦阿都拉、馬華兩名前總會長敦林良實醫生和丹斯里黃家定及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等。
與此同時,一直在國際上極力促進宗教和諧的李金友,在國際上也與許多國家皇室和政要親密往來,亦受到高格款待,如南非前總統曼德拉、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中國前總理溫家寶、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印尼總統佐科及台灣前總統馬英九等。
馬哈迪2原因認錯
針對馬哈迪日前參與一部短片,向大馬人民認錯,李金友認為,馬哈迪會認錯,是有兩個原因。
「第一點,他認為他做錯了,是因為他支持了納吉當首相。第二點,我覺得當時他當任首相時,兼任了財長,這是錯誤的。」
財長首相不能長期兼任
李金友表示不認同首相兼任財長的做法,並指這兩個職位不能長期兼任,否則會導致權力失衡,而且會遭全世界嘲笑。
他形容,一家上市公司的總裁不可能兼任財政工作,一個社團、公會包括政黨的主席也不允許兼任財政。
「根據憲法精神,財政部長和首相是不能長期兼任。可是當你財長出問題時,你可以兼任一段時間,但長期兼任就一定要堅決反對。」
對於首相兼任財長的現象是從馬哈迪時代開始,他表示,憑公而論,馬哈迪當時只兼任了2年又5個月,而且是在時任財長拿督斯里安華入獄後才開始兼任。
他說,馬哈迪是「短時間」兼任,阿都拉和納吉則是長期兼任首相和財長職位。
他表示,「兼任」是這次大選很重要的課題,任何陣營勝出執政都好,往後都不該有兼任的職位,包括整個內閣成員,首相和副首相都不應兼任部長職。
「內閣兼任職其實是違反民主程序的。」
納吉應捍衛國家名聲
李金友直言,他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頗有微言,因為首相沒有捍衛自己的名聲,沒對不利我國和他的報道作出澄清。
他指出,早前澳洲政府的ABC電台製作一個紀錄片指控我國首相的罪行,但在這3年里,我國卻從未採取行動。
「我們沒採取任何司法(行動)去控告,或通過外交手段,告訴澳洲政府,你不可以這樣做。」
李金友表示,捍衛國家名聲很重要,不管你是元首、首相、部長或任何政府機關,都是憲法賦予的官職,因此捍衛自己名聲很重要。
他說,在憲法賦予的公職下,我們不能以首相的個人名字而論,而是要以公職論事。
他認為,身為首相,其首相署每年有至少150億令吉可動用,何況還有司法專員可諮詢,當全世界的媒體都在汙衊我國領袖時,首相署應運用該署資金,請最好的律師,對指控我國的海外媒體採取法律行動。
他表示,不論在國內或國外,首相一定要讓全世界知道,他尊重司法制度。
「你要告訴全世界,我們這個政府是賦予司法權,我們尊重司法權,我要起訴你。」
「若你不採取行動的話,你就等於默認。你一定要起訴,如果你現在不起訴,你將來也應該要起訴。」
他指出,過去海外媒體美國有線電視、澳洲ABC電台及《經濟學人》等媒體都評論此事。
應互相起訴決定對錯
李金友說,首相應提告馬哈迪,若是誹謗罪成,馬哈迪就要坐牢。
他稱,若尊重司法,第四任(馬哈迪)與第六任首相(納吉)都要互相起訴對方,通過司法審判來決定對錯。
「為什麼你們不維護這司法制度,第四任首相天天講第六任首相是『賊』……」
他補充,也是公職的部長,也有責任捍衛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