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致命車禍在2018年4月23日上午9時37分發生,地點是宏茂橋6道往瑪麗蒙路的路段,三名路人在人行道過馬路時被羅厘撞死。三名死者是蔡清通(86歲)、他的大女兒蔡愛華(58歲)以及他的朋友葉順發(63歲)。
四年前楊厝港地鐵站外羅厘失控撞死三路人案,羅厘司機被控魯莽駕駛致死罪,隨後獲得無事省釋的判決;星期五(12月9日),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判他無罪釋放。
星期五案件過堂時,針對被告早前獲得無事省釋的罪行,控方向法庭申請判他無罪釋放,獲得法官批准。不過,控方並未在庭上細說提出無罪申請的因由。
肇禍羅厘司機被控三罪狀,其中一項魯莽駕駛致死罪名不成立,無事省釋。他承認另外一項無照駕駛罪和一項沒有汽車保險駕駛罪,被判罰款14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許凱祥稱,事發當時他突然眼前一片黑後就暈過去,醒來時發現右腿卡在駕駛座,下車查看才驚覺自己撞死人。
羅厘失控撞死人後,他在三項罪名下被控,其中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在2019年10月獲判無事省釋。他後來承認一項無照駕駛罪和一項沒有汽車保險駕駛罪,被判罰款14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控方指出,驗屍庭對三名死者展開的死因研訊已有結論,控方審視相關證據後,決定提出無罪釋放申請。
司機稱事發時暈眩
驗屍庭揭露,許凱祥出生後確診有心髒病,這些年動過兩次手術,2013年最後一次複診。
穿著黑色上衣的被告,在一名男親友陪同下出庭,全程低頭不語。
死者家屬蔡愛蒂(60歲)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她對新裁決感到非常失望,有意提出民事訴訟追究司機的民事責任。
她說,這起事件給家人留下無法抹去的傷痛,她不想再有無辜的人遭殃,希望當局加強管制,加強評估駕駛者的健康狀況,確定適合開車再發出駕照。
驗屍庭在2020年針對三名死者死因展開研訊,最終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死者蔡清通的女兒蔡愛蒂指出,無照駕駛或明知身體不適卻依舊開車,這樣的行爲猶如帶著一個定時炸彈,對行人和公路使用者構成很大風險。她盼當局能加強交通管制,以達到阻遏作用,避免悲劇重演。
專家供證時指出,嚴重的心髒病患者確實可能會突然暈眩、沒多久又恢複意識的情況,但若之前定期複診,或可及時發現問題。驗屍官對此認爲,許凱翔暫時暈眩可能是心髒病所致。
現年30歲的被告許凱祥(譯音)當時只擁有可開自動排擋車子的3A級駕照,但他自2018年1月開始就駕駛父親公司的手動排擋羅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