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受害女兒現年21歲和20歲。庭上揭露,她們自六歲開始,受到母親的肢體和言語虐待。母親威脅她們若報警,就會把她們送走。小女兒曾向學校輔導員傾訴,但被告從未履行會改變的承諾,聲稱“愛女兒”才對她們動粗。
被告在2002年取得注冊護士資格,也曾是兼職護士,並提供保姆服務。2016年,她在兩個嬰孩的奶瓶裏加抗焦慮、抗敏藥和安眠藥,事後她不認罪,經審訊被判罪成。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被告任職保姆期間,曾對僅五個月大和11個月大的女嬰下藥,導致她們被送院,2020年被判坐牢七年。她不滿刑罰上訴,卻在保釋在外期間繼續對女兒動粗,這次女兒忍無可忍報警,才揭發她多年的惡行。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與一名醫生呂忠恒(譯音)交往。2021年6月5日,兩人爲了錢在電話上爭吵,被告放下電話後對女兒發泄,大喊她們“沒用”,並闖入大女兒的房間搶走手機。女兒苦苦哀求母親給回手機,但被告不肯,還故意反複關上房門戳傷女兒的腳。
控方指被告身爲人母,本應保護女兒不受傷害,卻對女兒動手,嚴重背叛了家人間的信任。考慮被告的案底,控方指她顯然有傷害弱者的傾向,認爲她應該被判坐牢五至六個月。
庭上揭露,被告患有抑郁症,但這只在小程度上影響她犯案。代表律師指被告因爲焦慮和心情煩躁,較難控制自己的行爲,如今真心懊悔,女兒也已原諒母親,懇請法官判她坐牢最長六周。
由于上訴失敗,被告2022年11月開始服刑,她將在完成目前的刑期後,才爲虐待女兒的罪行服刑。
被告還拿了剃刀割傷大女兒的腿部、膝蓋和拇指,並拿著一把剪刀指向她,還好大女兒及時把剪刀搶過來,丟出窗外。被告指示女兒下樓拿回剪刀,後者趁機逃脫母親的魔掌,並在警方抵達後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
曾對兩嬰孩下藥的保姆,如今被揭虐待兩個親生女兒長達14年,包括拿衣架狂打大女兒的身體,以及用剃刀割傷她的腳。
小女兒叫姐姐趕緊收拾東西離開,不料被告從房間沖出來,拉扯大女兒的頭發,對她拳打腳踢,還用衣架猛打她的身體。目睹這一幕的小女兒偷錄下畫面,並跑出住家報警。
醫生發現大女兒身體多處瘀傷,爲她施打破傷風針,並給她三天病假休息。
被告莎蒂亞(41歲)星期三(12月14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其余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四個月。
被告任職保姆時,曾對五個月大和11個月大的女嬰下藥導致她們被送院,2020年被判坐牢七年。她在保釋期間繼續對女兒動粗,女兒才忍無可忍報警揭發她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