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舉例,某些職位不適合靈活工作安排,比如機械維護無法通過遠程工作完成。員工也可能覺得在家工作更有效率,但整個團隊卻會被拖住後腿。“我們要讓勞資雙方有時間調整,在落實靈活工作安排時找到個人和企業之間的最佳平衡。”
顔曉芳回應議員蔡慶威(阿裕尼集選區)和黃國光(盛港集選區)的發言時也說,立法不是萬靈丹,英國雖然已經針對靈活工作立法,但能獲益的員工只是從2013年的26%微增至2020年的30%。
指導原則將在2024年正式推出,內容包括規定雇主須對員工提出的靈活工作安排請求,進行公平且適當的考慮。
顔曉芳說:“我們希望形成一種職場規範,員工可以放心提出靈活工作安排請求,同時也理解他們的請求因業務需要,在得到適當和公平的評估之後,不一定都能批准。”
她也說,我國在落實靈活工作安排方面已經取得不錯的進展,接下來當局會繼續同勞資政三方夥伴合作推進,關鍵在于讓管理層和員工定期對話,了解彼此的需要以及建立互信。
人力部今年將同勞資政夥伴一起,廣泛征詢利益相關各方的意見,撰寫符合實際且平衡勞資雙方需要的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指導原則。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星期三(3月1日)參加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時也說,雇主雖然有權拒絕靈活工作安排請求,但也要有站得住腳的理由,員工提出的要求也應該合理,而且負責任地利用這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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