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2017年就讀一個全時制課程,此後大多數時間不在家,接觸兩個妹妹的機會跟著減少。2020年6月的某一天,被告在家非禮二妹的胸部,但被二妹推開雙手。同年11月,三妹在學校突然情緒崩潰,在學校輔導員的勸說下,三妹終于決定報警,揭發被告的惡行。
同一年,被告開始性侵犯當時年僅10歲的三妹。某一天,他與兩個妹妹躺在床褥上看電視,被告躺在三妹的身後,並且趁二妹沒注意的時候,從後強奸三妹,三妹當時感覺到疼痛但沒有出聲。之後,被告繼續找機會性侵犯三妹。
被告年僅10歲就開始看色情影片,並且對性感到好奇。2010年某一天,當時12歲的被告與比他小一歲的二妹在住家客廳看兒童節目;被告趁機非禮妹妹的胸部,接著脫除妹妹和自己的褲子,然後強奸妹妹。
根據案情,被告與兩個妹妹和母親一起生活,一家四口住在一個兩房式的組屋單位。被告的父母親已離婚。
到了2013年,被告開始獨自睡在家中唯一的臥房,他同樣在其他家人睡著後,把二妹叫到臥房發生性行爲。2014年某個晚上,被告又一次指示當時15歲的二妹進房,二妹原本不肯,但她以爲只要她這次肯“配合”,被告之後就會放過她。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的母親經常帶不同男子回家,他數次目睹母親與一名男子發生性行爲,而母親也讓他稱呼這名男子爲“叔叔”,他爲此以爲對方是自己的親戚,並且開始以爲與親人有親密行爲是可被接受的。
之後,被告繼續對二妹伸出狼爪,包括在2011年與2012年裏的不同晚上,三兄妹與母親睡在一張床褥上,被告趁母親與最小的妹妹睡著後,非禮與強奸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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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2010年至2014年之間數次強奸與性侵兩個親生妹妹,他當時的年齡介于12歲至16歲。他也在2020年非禮年紀較大的二妹。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男子聲稱因年幼時目睹母親與一名“叔叔”上床,扭曲了他對性行爲的觀念,他承認在兩個親生妹妹年僅11歲與10歲時就強奸她們,判坐牢15年半和打鞭12下。
在學校輔導員勸說下 三妹報警揭發被告惡行
目前25歲的被告一共面對13項控狀,包括法定強奸、性侵與非禮14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以及擁有猥亵影片等。他星期一(6月26日)在高庭被治罪。
控方則斥責被告不僅沒有盡到哥哥的責任保護妹妹,反而剝削兩名年幼受害人,導致她們身心遭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