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瑞幸登陸納斯達克,高調的他在紐約時代廣場打起了一個巨大的戶外廣告,問“中國咖啡和美國咖啡的差距在哪?”
答:“差在自信。”
11個月後的今天,大家才明白,中國咖啡不是差在自信,而是差在做賬。
網上出現了3個截圖,覺得挺有意思,“你品,你細品!”
圖一:
圖二:
圖三:
若以2020年以來至今作爲時間段計算,期間瑞幸咖啡2020年1月7日曾觸及年內最高價51.38美元/股,事發後最低價爲2020年4月2日晚觸及的4.9美元/股,而公司最新總股本爲2.4億,由此可粗略計算出一旦面臨集體訴訟,LK瑞幸咖啡將面臨總計約112億美元【折合人民幣754億元,(最高價-最低價)*總股本】,是目前市值的7倍。
據悉,美國已有多家律所對瑞幸咖啡提起集體訴訟,控告瑞幸作出虛假和誤導性陳述,違反美國證券法。目前,該項集體訴訟已于2月13日在紐約南區地方法院立案。
瑞幸咖啡的“董責險”
我來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什麽叫【董責險】?
【投保人?】
美股上市公司、港股上市公司、A股上市公司或其他地區上市公司都可以投保。除此以外,非上市公司也可以投保董責險也是董責險的常見投保人。
【誰是董責險的被保人?】
董責險的被保人分爲「被保人個人」和「被保人公司」 被保人個人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管。董責險一個很大特點,就是承保以後,所有高管自動列爲被保人,包括所有已經「離任」、「在任」或者「以後將擔任高管」的人。同時,保單裏也可以約定,責任可以擴展到新成立或收購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如果有想要承保其他非高管的職位,也可以加進來,非常靈活。這相當于一張保單,把全公司高端管理人才的過失風險都轉給保險公司,不用再擔心自己的過失會被追究。
2019年5月,瑞幸咖啡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成爲全球IPO最快的公司之一。按照慣例,赴美上市的公司大多會購買董責險,瑞幸咖啡也不例外。
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險,起源于歐美市場,針對美國或香港上市企業的已經相對成熟。
據睿再保創管理咨詢公司總經理金怡鍾介紹,董監高責任險保障責任範圍,包括董事、監事、獨董、董秘及高級職員在履行公務過程中的過失(如錯誤陳述、誤導性陳述、違反信托規定等)造成投資人的損失應承擔的個人賠償責任,且此個人賠償依法不能從其所在公司獲得補償,可由保險公司在約定的限額內承擔投資者損失賠償;另外,如董事或高級職員因其過失導致投資者損失而引發對其索賠,但此索賠依法可由其所在公司爲其承擔,則保險公司會代表公司向投資者支付賠償。
董監高責任險在保單中對“不當行爲”的定義,通常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獨自或與他人一起在履行作爲公司或其子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職責的過程中,實際、試圖或被指控實施了錯誤陳述、虛假陳述、誤導性陳述、遺漏、疏忽或違反職責等行爲。
承保範圍上,包括庭外和解、判決或和解損失、律師費以及對于公司事務正式調查的抗辯費用。
承保對象方面,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包括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職的現任、前任及繼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及獨立董事;董(監)事及高管的配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因董事及高管不當行爲而向此等人士提出的連帶索賠);可擴展承保公司的外兼董事。
能賠嗎?
值得注意的是,董監高責任險保單不承保依法不允許承保的事項,比如故意違法、由于犯罪行爲導致的罰款或處罰。因此,所有的董監高責任險保單都包含特定的除外責任條款,標准的董監高責任險保單除外責任條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非法個人獲益;
不忠誠行爲;
人身傷害和毀壞財産;
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美國)界定的信托責任;
汙染;
內幕交易;
被保險人與其他被保險人之間相互索賠等。
顯然,董事高管責任險並非萬能。一旦法庭最終裁決瑞幸及其高管構成欺詐,保險公司是不會爲其“故意欺詐”而買單的。
4月2日,瑞幸咖啡在公告中承認首席運營官實施了22億元的業績造假。消息一出,在國內責任險領域引發巨大爭議。
瑞幸咖啡公告承認財務造假,背後有諸多疑問。
首先,公告公司COO造假,這是瑞幸咖啡自行確認的,但事實到底如何?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形成結論。假設公司只是COO造假,那麽COO的行爲能不能代表公司實施了財務造假行爲?如果CEO、CFO被後續調查證明也卷入了財務造假,那麽這屬不屬于公司行爲?另外,如果在中國申請理賠,瑞幸有沒有履行投保前的如實告知義務?這也是國內保險公司普遍重視關注的問題。
熟悉董監高責任險的專業人士認爲,如果調查認爲造假行爲構成了公司造假,則保險公司可以考慮除外責任的條款。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律師表示:根據美國法律,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和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要判處10至25年的監禁,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 如今,民族之光、華爾街之芬裏爾、國産出口美國聯合韭菜收割機、免費真香定律、客戶第一股東最後價值踐行者、偉大的共産主義戰士,瑞幸咖啡在打擊美帝國主義股東戰爭中壯烈犧牲,享年2歲……
最後想說的是:“保險是建立在誠信爲第一原則的基礎上的,個人也好,企業也罷,都要遵守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