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財富不斷累積,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遺産繼承紛爭,那麽,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況下,家庭財産應該如何處理呢?
夫妻一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産一分爲二,一半屬于在世一方的個人財産,另一半和死亡一方的個人財産一起成爲遺産。
遺産的分配,首先看死亡一方生前是否留有遺囑,或者生前是否簽有贍養協議(現實生活中,存在一些沒離婚且有子女的,也沒有家人和他一起生活的情況,原因很多,在此不作具體闡述),贍養協議優先于遺囑(贍養協議通常是和沒有贍養義務的人簽訂的),兩樣都沒有的,啓動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第一順位:配偶、父母、子女。按在世的人數平均分配(在此說明一下,獨生子女不一定得到父母全部的遺産)。
法定繼承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位一個人也沒有的情況下,啓動第二順位,也是根據在世的人數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