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位于小印度的維拉瑪卡裏雅曼印度廟(Sri Veeramakaliamman Temple,以下簡稱“印度廟”)被查出嚴重的財務監管疏漏,三人涉案。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屬下的慈善總監辦事處(以下簡稱“慈善總監”)在去年8月接獲通報後,就廟宇的內部管理問題展開正式調查。根據該處今早(30日)公開的審查結果,廟宇存在“嚴重管理失當”,尤其是涉及到錢財監管不當的情況,已將廟宇資産置于風險之中。
這家印度廟名字長長,問題也多多。據《聯合晚報》報道,印度廟在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共開出價值超過150萬元的未劃線支票,並允許支票持有者憑未劃線的支票在興都廟換取現金。其中45張總值超過22萬7000元的支票,並沒有開給指定的收款人。
從2011年12月起擔任廟宇信托人和管委會秘書的古瑪(Ratha Krishnan Selvakumar),作爲有資格審批大額付款的其中一人,批准支付超過75萬元給兩家供應商。兩家供應商的老板都是古瑪的親戚。
當你以爲這種“利益沖突”以及夠嚴重了,“精彩”還陸續有來。這位古瑪還未經過管委會批准,獲得超過35萬元的貸款,但沒有提供向貸款人借貸的書面證據。
慈善總監指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這些貸款被分派給指定受益人。這些貸款和款項的分派也沒有記錄在廟宇的賬簿。
廟宇也向古瑪個人經營的業務進行采購,並且補還古瑪費用。例如爲古瑪爲個人業務購置的價值2824元SIM卡買單。
古瑪曾通過由廟宇管理層簽發的未劃線支票,獲得1萬8000元的現金墊款,但沒有任何收據來證明這筆款項被正當使用。
慈善總監在調查中發現,原來這位古瑪曾因不誠實被判刑,因此不應該擔任監管董事會職務,這也意味著他已被自動撤銷有關職務。
管委會秘書如此多偷雞摸狗的行爲,管委會主席自然難辭其咎。因此,慈善總監下令暫停管委會主席兼信托人Sivakadacham的職務,並禁止他參與任何跟廟有關的管理事務。慈善總監也有意撤銷他的職務,並邀請公衆在5月31日之前提交陳訴,電郵給[email protected]。
至于曾在2011年12月至2016年11月擔任管委會主席的R. Selvaraju,由于許多失當行爲在他任內發生,因此一旦他再度在該廟裏擔任職務,慈善總監也將對他采取行動。
維拉瑪卡裏雅曼印度廟坐落在實龍崗路,爲本地曆史最悠久的印度廟之一,並在2014年獲列爲受保留建築,也是外國遊客到訪小印度時的必訪景點之一。
管委會成員涉案款項雖遠遠不及城市豐收失信案多,但管理失當相當嚴重,慈善總監已委任三名監管董事會成員,到該廟展開董事監管並加強內部管制。
維拉瑪卡裏雅曼印度廟相信是我國過去八年來,疑因管理和行政出現漏洞而被慈善總監調查的第二間印度廟。
據《聯合早報》報道,2010年,印度教基金管理局懷疑馬西嶺坡的西法克薩那廟(Sri Siva-Krishna Temple)出現管理問題,向慈善總監敲警鍾。
慈善總監當時經過四個多月的調查後,發現印度廟出現財務不規範狀況,監督與管理也嚴重缺失,便向商業事務局舉報。印度廟前主席後來因抵觸僞造文件罪被控,最終被判罰款兩萬元。
至于宗教慈善機構過不了“錢關”的,國人印象最深的莫過于明義法師與城市豐收教會的失信案。
明義法師失信案
明義法師創立的仁慈醫院是本地首家由佛教團體管理的醫院。他當時除了擔任仁慈醫院主席,也是佛教總會的秘書長。2007年,衛生部發現仁慈醫院財務交易上“有企業和內部監管上的疏失”,于是展開調查,最終提控明義與非仁慈醫院職員的楊志恒共謀,挪用仁慈醫院的5萬元給楊志恒的朋友裝修在香港的房子。爲了掩飾此事,明義被指篡改單據,把錢當作借給佛具零售店曼陀羅佛教文化中心。明義被判入獄六個月。
城市豐收失信案
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與五名副手陳一平牧師、黃玉音、陳紹雲、林嶺恒及周英漢,在2007年至2009年之間,以教會認購兩家公司總值2400萬元的債券爲幌子,挪用建堂基金爲康希妻子何耀珊打造進軍美國的首張英語專輯,過後被控嚴重失信罪。經過近1000個小時的超長時間審理,最高法院上訴庭今年確認康希等人的一般失信罪名,刑期爲坐牢七個月至三年半不等。
慈善總監在去年8月首次就維拉瑪卡裏雅曼印度廟發表文告時,曾表示廟宇也因涉及刑事罪被商業事務局調查。相信此案還有後續。